索引号: 001008010002086/2024-15519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6-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食品安全】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7号)
发布日期: 2024-06-15 17:54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关于台州市黄岩果香謜水果商行等5人经营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黄岩果香謜水果商行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芒果;购进日期:2024-04-07;抽样日期:2024-04-1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芒果的吡唑醚菌酯实测值为0.209mg/kg,标准指标为0.05mg/kg,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2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7日共购入芒果25.65公斤,抽检购买了4.685公斤,其余均销售给散户,现场无剩余。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5月6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当事人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处理意见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是芒果源头种植者控制虫害而违规加大用药量或者没有按规定的采摘期进行采摘所致。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购进该来源的芒果。

 

二、黄岩桥头王菜市场陈光友销售的黄鳝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黄鳝;购进日期:2024-03-14;抽样日期:2024-03-14;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黄鳝的恩诺沙星实测值为538ug/kg,标准指标为100ug/kg,甲氧苄啶实测值为173ug/kg,标准指标为50ug/kg,恩诺沙星,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17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14日共购入黄鳝数量7.5公斤,抽检购买了2.5公斤,现场无剩余。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5月6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主动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对行政机关查明认定的事实予以承认,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予以从轻处罚。当事人未按规立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处以罚款3000元。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黄鳝养殖者或批发者违规添加过量兽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购进该来源的黄鳝。

 

三、关于黄云飞经营猕猴桃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猕猴桃;该食品生产(进购)日期:2024-04-08;抽样日期:2024-04-15;样品数量:3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5月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8日共购入猕猴桃7.5kg,因存在坏果损耗,无法确定销售情况,由于消费者不确定,无法召回不合格猕猴桃。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的猕猴桃经检测氯吡脲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主观上无法判断氯吡脲含量超标与否,并且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农药残留超标属于种植环节添加过量,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该来源的猕猴桃。

 

四、关于台州市黄岩老硬超市经营生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生姜;该食品生产(进购)日期:2024-04-12;抽样日期:2024-04-15;样品数量:3.33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5月10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12日共购入生姜一箱,纯净重35斤,全部售出,无剩余库存,由于消费者不确定,无法召回不合格生姜。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的生姜经检测噻虫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主观上无法判断噻虫胺含量超标与否,并且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农药残留超标属于种植环节添加过量,无法查清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该来源的生姜。

 

五、关于台州市黄岩秀萍超市经营的芒果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芒果;该食品生产(进购)日期:2024-04-09;抽样日期:2024-04-09;样品数量:3.43kg;备样数量:1.6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嗪酮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2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对该批产品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台州市黄岩秀萍超市于2024年4月9日共购入芒果5kg,至案发销售5kg。由于销售给散户,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的芒果经检测噻嗪酮项目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主观上无法判断噻嗪酮含量超标与否,并且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决定免于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初步估计是种植阶段添加了过量农药。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该来源的芒果。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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