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03P/2024-154370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4-05-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区政府召开第37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 2024-05-14 16:03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2023年12月12日,区政府召开第37次常务会议。

会议由徐礼辉区长主持。

会议讨论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研究“青燕归巢”二期项目有关事项

列席单位:团区委、区委改革办、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发展中心

会议听取了团区委关于《“青燕归巢”二期项目》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认为,“青燕归巢”作为我区标志性的数字化应用之一,在畅通大学生青年群体实践实习、就业创业通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由团区委牵头开发“青燕归巢”二期项目,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会议要求,团区委、区委改革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单位要协同做好“青燕归巢”二期项目立项、招标、运营等工作,搭建省内一流的大学生线上就业平台,助力黄岩打造青年发展型城区。

二、研究黄岩东部片区水质提升与水量保障再生水利用工程有关事项

列席单位: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黄岩供电公司、黄岩经开集团、东城街道办事处、江口街道办事处

会议听取了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关于《黄岩东部片区水质提升与水量保障再生水利用工程》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认为,实施东部片区水质提升与水量保障再生水利用工程,对于解决生态补水问题、改善城区河道水质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在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多渠道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由区财政对该项目建设资金予以兜底;项目涉及的土地指标优先在明年的用地指标中予以保障。会议要求,黄岩生态环境分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黄岩经开集团等单位和属地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项目实施,并积极谋划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全力推动我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三、审议《关于黄岩区促进证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送审稿)

列席单位:区金融工作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会议听取了区金融工作中心关于《黄岩区促进证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送审稿)》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认为,出台证券行业扶持政策,对于优化我区证券业发展环境、提升证券机构综合竞争实力、增强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该《意见》。会议要求,区金融工作中心要结合黄岩实际,进一步完善该《意见》,加快出台实施,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促进黄岩证券业高质量发展;区发改局等单位要全面梳理服务业行业扶持性政策,抓紧谋划楼宇经济载体,加快补齐我区现代服务业短板。

四、研究西城街道劳动南路西侧、九澄大道北侧等二个地块出让方案有关事项

列席单位: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城市更新办)、黄岩城投集团、西城街道办事处

会议听取了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西城街道劳动南路西侧、九澄大道北侧等二个地块出让方案》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提出的劳动南路西侧、九澄大道北侧地块出让方案和二环南路南侧、紫云路东侧地块出让方案。会议要求,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城市更新办)、黄岩城投集团、西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出让方案,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同时,要列出做地出让清单、资金保障清单,提前谋划好明年土地出让工作。

五、审议《关于高质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和《黄岩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

列席单位: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桥街道办事处、头陀镇人民政府、院桥镇人民政府、沙埠镇人民政府

会议听取了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认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重塑国土空间的重要抓手,是应对空间供需矛盾的必由之路。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23-2026年)》和《黄岩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安置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会议要求,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属地镇街要强化协同、形成合力,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农户搬迁动员等工作,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及群众积极性,推动全域土地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六、研究黄岩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有关事项

列席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区经信科技局、黄岩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区委

会议听取了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黄岩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认为,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举措,是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培育数商新业态的重要途径。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23〕44号)及省大数据局《关于做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授权台州市共富大脑有限公司开展人才服务领域-人才能力岗位需求匹配度场景建设并签署授权运营协议,授权期限为3年,其中收费方式在公共数据有偿使用相关制度出台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要求,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同,按照责任分工,高质高效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为全省数据授权运营提供黄岩样板;要落实“原始数据不出域”要求,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确保数据安全。

七、研究黄岩区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及预算调整有关事项

列席单位:区财政局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黄岩区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及预算调整》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要求,区财政局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一步盘活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做大财政收入,严格支出管理,集中力量办大事,确保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同时要坚持应保尽保,兜牢“三保”底线,加强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支出保障,确保体现导向的各项政策资金兑现到位。

八、听取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汇报

列席单位: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经信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关于《黄岩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编制情况》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两年多以来,全区上下紧紧围绕《纲要》确定的七方面主要目标,改革创新、砥砺奋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绩值得肯定;但同时也存在要素制约亟待破局、新旧动能转换有待加快、城乡发展依然不平衡不充分、满足人民期盼仍有差距等问题。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主攻“一千双百”三大跃升行动,坚定不移实施“六大战略”,全面建设共同富裕区域标杆,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黄岩篇章;要紧盯《纲要》确定的八类35项主要指标,尤其是尚未达到进度要求的约束性指标,加快补齐短板,确保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并系统抓好岁末年初收官冲刺、谋篇开局各项工作。

九、听取黄岩区“五水共治”工作汇报

列席单位:区五水办、黄岩经开区管委会、区财政局、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黄岩城投集团、江口街道办事处、澄江街道办事处、高桥街道办事处

会议听取了区五水办关于《黄岩区“五水共治”工作》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我区治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上级充分肯定,但存在的短板问题也比较明显。会议要求,区五水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黄岩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坚持系统治水、精准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扎实做好重点断面水质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水零直排建设等工作,谋划推进“一江三河”河道清淤、中水回用等工作,接续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让优美水环境为“黄岩,一座甜了千年的城”增光添色。

十、听取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列席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黄岩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安委办、黄岩消防救援大队、市交警直属二大队

会议听取了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黄岩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认为,当前正值冬季和年终岁尾,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会议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压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等各方责任,聚焦森林防火、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十一、书面学习《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会议书面学习了《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会议认为,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现代市场经济法治保障中发挥着最为基础性的作用。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条文含义、最新内容,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蕴含其中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将其融会贯通于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合同编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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