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4-154351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生成日期:2024-05-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字解读】: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聚力“一千双百”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4-05-13 16:08   来源: 其他 字体:[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聚力“一千双百” 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月份以来,浙江省人民政府、台州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聚力“一千双百”,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黄岩区起草了《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聚力“一千双百” 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于5月11日印发。

二、主要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进“三高三新” 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24〕7号)

三、《实施意见》有哪些特点?

一是突出政策力度。始终把握“担当有为、助企惠民”的原则,对政策逐条研究和分析,按照“目标不减、措施不减”的原则,顶格承接(浙政发〔2024〕4号)、台政发〔2024〕7号文件。

二是突出政策迭代。与市里政策相比,我区支持政策更加突出因地制宜,并对部分市条款做出细化和加码,同时新增政策4条,删除没有对应承接职能政策2条。

三是突出财政支撑。各领域均加大了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8个领域政策全区财政2024年拟安排资金(剔除交叉重叠部分)支持总额为27.17亿元。

四、《实施意见》有哪些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共计8个方面70条政策措施,每个领域都有具体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实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措施,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包括发挥重大项目带动支撑作用、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五大领域补短板、优化项目全过程服务等8个方面。

二是深化实施创新驱动政策措施,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实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加强普适性人才队伍建设、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采购支持力度、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等10个方面。

三是深化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措施,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实施。包括统筹集成各类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产业基金支持、持续加强制造业金融支持、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支持推进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制造业人才支撑等9个方面。

四是深化实施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包括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等12个方面。

五是深化实施交通强区建设政策措施,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包括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打造高水平交通强区、开发升级黄岩航道码头、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降低交通运输成本、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等6个方面。

六是深化实施扩大内需和开放提升政策措施,由区商务局牵头实施。包括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改善传统消费、打造消费新场景、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等6个方面。

七是深化实施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措施,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牵头实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力度、建设美丽乡村、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力推进区块融合发展等11个方面。

八是深化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包括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加大推进“幼有善育”支持力度、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住有宜居”、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支持推进“弱有众扶”等8个方面。

五、《实施意见》有哪些特色亮点?

为进一步增加政策扶持力度,根据黄岩区工作实际,《实施意见》中新增了4条特色举措,分别是:

一是第8条“优化项目全过程服务”。对重大产业项目、招引项目、市重大建设项目等实行全周期的代办、跟踪等服务。组建企业综合服务队伍,组团赴一线开展联合指导、现场协调、联合验收等服务。支持发展需求迫切的项目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分批分幢进行规划、消防验收,实现项目部分完工即生产。

二是第15条“加强普适性人才队伍建设”。对授予黄岩区“行业菁英”称号的,5年内给予每年2万元的贡献奖励。对“新兴产业、新兴行业、新兴职业”领域取得突出效益的优秀人才,5年内给予每年2万元奖励。

三是第39条“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结合我区已经出台的服务业细分行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强化支持人力资源、律师、会计、证券等行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奖励机制,增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四是第41条“打造高水平交通强区”。突出我区“外联内畅”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市域铁路S2线、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及桥下地面道路工程建设,启动椒江至武义公路黄岩北城至头陀段工程,推进G637国道黄岩段项目。

解读单位: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车英伟

联系方式:1575766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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