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74/2024-154079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限期举证告知书[2024]10号 | |||
|
|||
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限期举证告知书 黄人社工伤认定限举告[2024] 10 号 台州卓腾模具有限公司: 蔡辉(男、40岁)向本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诉称:根据法院判决书,2023年4月7日,蔡辉与台州卓腾模具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023年4月7日15时50分许,蔡辉在公司装配模具,在用铝棒敲打模具滑块时滑块反弹击伤左手指,后至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黄岩章再棣骨伤医院治疗,经诊断蔡辉左手第3指末节指骨远端骨折、手指损伤。本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现对蔡辉受伤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你公司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局提交蔡辉在你公司工作、受伤的情况及相关证据。 如你公司不限期举证或举证不足以推翻申请方的证据,本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工伤认定限期举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黄岩区社会治理中心223室 联系电话:0576- 84086206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