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陀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01 08:08:03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特编制《头陀镇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头陀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黄岩区头陀镇人民政府3楼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8:00—11:30,13:30—16:30(夏令时:8: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6-89177622

邮政编码:318026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头陀镇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黄岩区头陀镇振兴路15号)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查阅索取本单位有关信息。

(二)公开内容

1)镇政府领导及分工;

2)镇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3)镇政府工作规则、镇政府及其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文件;

4)镇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镇政府重点工作;

6)镇政府工作报告;

7)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信息;

8)全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9)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信息;

10)镇政府人事任免;

11)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包括机构信息、法规文件、工作信息等17个类别。

(三)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信息分类

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编排,有组织机构、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咨询投诉、民生事项、行政复议、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办事指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载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热点回应、地区概况等内容。

2)编排体系

头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索引号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标题、发布日期、发布单位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标题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发布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配分类、发布机构、文号、生成日期、正文等内容。

(四)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网站http://www.zjhy.gov.cn是第一公开平台。

(五)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头陀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地址:黄岩区头陀镇振兴路15号;办公时间:8:00—11:30,13:30—16:30(夏令时:8:00—11:3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76-89177622邮政编码:318026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头陀镇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单位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头陀镇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地址:http://www.zjhy.gov.cn/jact/front/front_mailwrite.action?sysid=110&groupid=10034)。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本单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申请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信息处理收费办法执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监督和保障

本部门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电话:0576-89177627,地址:头陀镇振兴路15号),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头陀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