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2-21 13:11   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 ]

孙榛甜、娄文瑶等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及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第78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们根据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及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的建议,及时召开由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黄岩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法院和区司法局参加的联席会议,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梳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现将办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方面

我区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将青少年作为“八五”普法的重中之重,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抓起,不断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持续推进青少年普法工作走深、走稳、走实,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明确职责分工,凝聚法治力量

区司法局、普法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将青少年普法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拧紧青少年普法“责任链”。明确校园普法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转发的《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宣传部 台州市黄岩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载明,要“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各阶段、各环节”。积极借助各方力量,建立由政法干警、律师、普法志愿者等组成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队伍,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同重视、同参与、同行动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格局。目前,全区配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24名,覆盖率达到100%,为开展普法教育、保障学生安全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立足多元参与,推动联动普法

充分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教育、妇联、团区委等多部门普法资源,利用专业优势和联动作用,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通过法治副校长进课堂、开学第一课、民法典进校园、宪法知识讲座等活动,为50多所中小学播撒“法治种子”,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常态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已开展各项活动200多场次,受众未成年人8万余人。3月以来,全区多部门联动,在各中小学开展“普法闯关游园会”活动及“寓见美好 法护成长”系列活动。区妇联每年以“三八”维权周为契机,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区教育局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通过“法律在我身边”国旗下的讲话、“学习民法典”知识竞赛、“法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进法院公众开放日、团区委“亲青帮”巡回讲座等活动均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受益青少年3万余人。

(三)聚焦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普法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区青少年积极参加“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卫士”、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青少年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2022年,黄岩区选送的选手在省赛中力战群雄,获得小学组、初中组第一名的好成绩,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赛,获得全国初中组第一名,全国小学组三等奖的好成绩。此外,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心理健康、劳动教育、环境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防范校园欺凌、网络诈骗、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升防范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突出重要节点。5月,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月活动,向各中小学赠送民法典读本,并在黄岩中学开展《民法典法治教育》讲座。每年12月宪法宣传月,结合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在全区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宪法晨读”、国旗下讲话等活动。以暑假为契机,开展暑期公益课堂活动,为外出务工家庭、双职工家庭、困难家庭的儿童开展法治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累计开展暑期线上线下活动138场,服务青少年6500余人次。三是突出重点对象。分年龄、分层次精准定制普法“套餐”,推进“阶段式”普法。针对幼小阶段,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班会”等趣味普法活动,培育守法意识;针对初高中阶段,开设法治讲座、法治辩论、法治情景剧等,规范言行举止,培育法治信仰。开展教师队伍学法培训,为教师提供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培训,号召大家在日常教学管理中融入法治思维,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结合家长学法需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等宣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四)聚焦阵地建设,丰富宣传载体

区普法办牵头,全力开拓新阵地、新载体、新形式,开展观摩、体验、警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可观、可感、可触的方式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激发青少年学法用法热情,有效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性。区普法办指导黄岩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省级基地)定期开展青少年体验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情景感受、教科运用等多种形式警示、教育、引导青少年,年接待10000名学生参与综合实践课程学习。区人民法院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共享法庭”平台,成立“法护永宁”法治宣讲团,在黄岩区内17所初中、2所职业高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覆盖辖区内9700多名中学生。区人民法院设立“和·少年”共享法庭,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场所开放日等活动,将“普法+现场教学”相结合,将普法教育融入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切身感受司法的公正庄严。区人民法院、区妇联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联动工作站,定期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家长的普法宣讲活动。此外,团区委开辟数字化“零距离”的法治云课堂,利用“喵晓法”等普法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教育,截至目前覆盖青年群体近万人次。各学校搭建家校共建普法网络平台,以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为支撑,定期推送宣传校园防欺凌、网络防沉迷、预防校园贷陷阱等内容,并进一步完善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五)强化职责担当,优化法治服务

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线上”信息化服务和“线下”实体化服务相结合,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打通了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团区委充分发挥“亲青帮”“12355”青少年服务台信息枢纽作用,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资源,针对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积极开展集中性公益活动。区妇联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联信访窗口、妇儿驿站等平台阵地,重点推广罪错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家庭亲职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家长学校作用,依托区家庭教育公益讲师团举办讲座和报告会等,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育人观。区检察院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实行“零容忍”,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对涉罪及有着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发送“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黄岩公安分局全方位关爱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深入推进“星光守护”计划,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预防未成年人“二次犯罪”。自2022年11月推出“星光计划”以来,共建档240余人,教育感化19人,提供法律援助2人,收到未成年人保证书15份、家长感谢信1封。同时,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区公安分局积极筹建未成年人成长关爱中心(位于区妇幼保健医院)。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工作,做到应援尽援、能援优援。同时,组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专业团队,坚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有效巩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效果。

二、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

我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秉承“以人为本,育人健心”理念,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心理课程建设为重点,运用先进的心理教育理论和方法,建设科学规范的区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推进积极心理学进校园,全面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不断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发展。

(一)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各中小学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要求各中小学重视与家庭配合,通过珍爱生命、励志、耐挫等方面的教育强化学生心理建设。同时,不断拓宽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渠道,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并通过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要求各中小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保证心理辅导活动课的时间,每班每月心理健康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

二是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机制。每学期开学之后两周内,各中小学校要完成学生的全面心理筛查工作,并建立心理高危学生预警库。列入预警库的学生名单由学校、班主任掌握,并告知相关课任教师。学校控制好预警库学生名单的知晓范围,严防对外泄漏。在关键节点,我局发布预警通知,及提供相应工作建议。

三是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于列入心理高危学生预警库的学生,学校要告知班主任、课任教师,要求班主任、课任教师密切关注他们的心理动态,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的心理动态,及时了解并疏解他们的心理问题。初中学校可在班级中设立心理委员,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同时,要密切家校联系,与家长共同制定心理高危学生的个性化干预方案,并落实谈心谈话、个别辅导、转介治疗等手段,及时进行心理干预。情况严重的,学校必须及时联系家长,由家长做好转介治疗。各校心理高危学生预警库人员名单和干预方案在开学后一月内报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四是建立家校教育联动机制。中小学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学校与班级微信群等平台,积极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常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了解和掌握学生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加强亲子沟通,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同时,学校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发展的指导意见,协助他们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

五是建立学生“重要关系人”机制。中小学高度重视“重要关系人”在学生成长中的“朋辈互助”作用,联系学生家庭一起帮助学生在被学生信任、与学生关系密切的同学、伙伴、亲属等人群中建立若干名“重要关系人”,平时增进交往,以便学生烦恼和出现心理问题时,有劝慰的朋友,有倾诉的对象,有沟通交流的“导师”。

(二)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我区中小学现有专职的心理健康教师28名,但仍有5所公办初中没有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要求小学和民办初中要创造条件配备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暂时不具备配备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的学校要聘任持有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B级及以上上岗资格证书的教师,担任心理健康兼职教师。

二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加强普及化培训。区教育局一直致力于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继续以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B级和C级上岗资格证书培训为抓手,鼓励教师参加A级证书培训。区教育局在组织公办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的基础上,慢慢扩大辐射面,鼓励民办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今年更是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培训对象。开展骨干教师培训。为更好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区教育局继续组织专兼职骨干教师参加心理健康专项培训。如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培训、班主任的危机干预培训、团体辅导活动课培训等。组织专业指导小组内训。从专业指导小区成立至今,教科研部门一直非常重视小组成员的专业提升。继续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指导小组开展内训,交流各种专业技术及进行案例督导,提升专业辅导水平。

三是加强心理健康教科研工作。教科研部门继续组织好每学期一次主题教研活动,整体提升心理健康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继续组织好 “心海护航”行动之中考心理服务进校园活动,为初中学校师生提供心理服务。

(三)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

一是推进心理健康等级站建设。在所有公办中小学完成心理健康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并创有省示范点7所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省级心理健康等级站建设。要求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正常运行,安排专兼职教师常态值班,确保上学期间正常开放,接待心理困惑及心理方面有需求的学生。

二是推进区心理辅导中心建设。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组建于2016年,并配备了专业咨询人员。每天安排老师值班,为全区中小学学生、家长、老师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加强县级心理辅导中心平台和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我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已不满足于省里的要求,现在正与团区委合作,建设新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

(四)推进积极心理学进校园

我区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出台《黄岩区教育系统“养心育人”实施方案》。今年4月,举行黄岩区积极心理学进校园暨2023年“心海护航”启动仪式,10所中小学与清华大学社会心理服务研究中心签订“幸福学校”合作协议,同时邀请清华大学专家团队代表谭茜作《积极教育 幸福学校》讲座。7月,由教育部指导,清华大学主办,我区承办了第六届中国国际积极心理学大会暨中国心理学会积极心理学专业委员2023年学术年会。永宁幸福中心一期项目永宁幸福科学馆已安排全区19所中学的青少年参观,后续将安排各小学参观。在建的永宁幸福中心二期项目永宁幸福中心服务楼将更侧重于服务与科研,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尝试将多种心理学功能型服务场所汇聚在一起,包含音乐疗愈室、舞蹈疗愈室、家庭辅导室、儿童观察室等,更有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下阶段,我们将继续把加强未成年人普法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的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共同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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