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6/2024-15812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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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小微企业应急周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家企业(名单详见清单): 我局对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如当事人对本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要求。逾期不提供陈述、申辩意见,又不要求举行听证,本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0576-84291068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拟吊销营业执照名单详见附件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黄市监吊听告〔2024〕24—25号 台州市黄岩区小微企业应急周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2022年4月18日,台州市黄岩区小微企业应急周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家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4年10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台州市黄岩区小微企业应急周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家企业登记住所入口大门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9月4日,我局通过黄岩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责令上述企业于10月8日前办理住所变更登记;至10月8日,当事人仍未办理变更登记。另,当事人成立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其因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并公示2021、2022、2023年度报告,连续三年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局认为,你单位2021-2023年连续三年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原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鉴于我局已对当事人下达《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公告》后当事人依旧未按照要求及时整改,且未依法公示2021、2022、2023年度年报,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如下处罚: 吊销台州市黄岩区小微企业应急周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家企业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健、韩琳琳 联系电话:057684291068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4年10月16日
附: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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