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1003E96936103G/2023-149622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职责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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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主体及 执法人员职责的公示 执法主体:台州市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 执法性质:法定 执法机构、人员及权限:见下表 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1、复议机关: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台州市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2、诉讼机关:黄岩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台州市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执法区域:黄岩区 单位地址:黄岩区新前街道朝元路119号 办公室电话:0576-84769134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执法程序:详见附件1 行政执法流程图:详见附件2 黄岩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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