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12/2023-14926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字解读】《黄岩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3-07-31 字体:[ ]

问1.出台《黄岩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答:近些年来,我区社会组织得到较快发展,在创新社会服务中具有独特优势,是推动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主题,以社区治理、社工服务、救助帮困、社会福利、平安建设等为方向,对开展公共服务具有重大社会意义。为了适应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拟通过实施《黄岩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实现创新社会治理、提高资金效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专业性、示范性公共服务项目和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为全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提供参照和方向指引,助推我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此,黄岩区民政局、黄岩区财政局联合出台《黄岩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

问2.什么是公益创投?

答:本《办法》所称的公益创投是指由黄岩区民政局组织的,通过一定的程序,为社会组织面向社会实施公益服务项目提供资金资助、资源链接等支持,以促进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问3.《办法》是由哪些内容组成的?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办法》一共八章四十三条,由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项目申报和评审、经费预算与执行、资金使用范围、项目实施与评价结果的应用、项目管理与监督、附则等八个部分组成。

①“总则”部分主要介绍了区级公益创投项目的内涵、原则和资助范围;

②“组织机构和职责”部分主要介绍了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评审专家组的产生办法和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

③“项目申报和评审”部分主要介绍了区级公益创投的基本程序,创投主体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以及承办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提供的能力支持;

④“经费预算与执行”部分重点介绍了资金使用的原则,项目资助资金的额度和拨付,自筹或配套资金管理的要求等;

⑤“资金使用范围”部分重点介绍了项目资助资金具体适用范围;

⑥“项目实施与评价结果的应用”部分主要对项目计划、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宣传、项目变更、督导检查、绩效评价和项目评估结果及运用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⑦“项目管理与监督”部分列举了违反公益创投管理和监督的具体情形,并介绍了相应的惩罚性措施;

⑧“附则”部分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主体和实施时间。

问4.区级公益创投项目工作程序有哪些?

答:区级公益创投项目按照需求征集、项目优化、项目申报、资格预审、立项评审、公示公告、签订协议、督导检查、绩效评估等程序实施。项目实施地为黄岩区,项目应在资助周期内完成实施计划。

问5.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基本条件如下: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失信记录;

(二)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党组织;

(三)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坚持非营利性;

(四)有公益创投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有较好执行项目的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6: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黄岩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二)无违法及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三)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机构工作场所、专业团队配备和承接项目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

问7:项目是否要经过评审?

答:项目要经过评审。

成立区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由相应专业领域的专家和公益行业的资深人士等组成。评审专家组按照项目评审标准和要求,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结合申报项目单位的现场陈述、答辩和综合能力,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承接项目的排序候选名单。评审过程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问8: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哪些原则?

答: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项目资金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账务往来,不得账外建账,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应遵守项目协议明确的工作目标、实施周期、实施方案等约定,不得私分、挪用、截留。

(三)节俭高效:项目资金使用和支出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项目协议规定的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做到经济、合理、高效。

问9:项目是否要经过检查验收?

答:项目要经过验收。

承办单位督促创投主体按季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督导。承办单位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主办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总结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创投主体应主动接受承办单位的督促检查,按要求提交工作进度报告。

区民政局对公益创投项目开展项目终期绩效评价,可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的方式开展。评估主要包括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和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组织自身能力提升等内容。

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绩效评估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创投主体、创投主体的登记管理机关。对绩效评估为优秀的项目纳入区公益创投项目优秀案例并予以推广。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创投主体,取消下两个年度区级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资格。

问10.对项目监督有哪些措施?

答:创投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民政局有权单方面终止项目协议、追回已拨付但未使用或违规使用的资助资金、约谈项目承接单位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列入社会组织诚信异常名录或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公益创投项目;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项目的;或者区民政局相关处室在对项目实施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弄虚作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项目申报人的。

(三)与受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其他项目申报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承接项目的单位不按照已签订的公益创投协议实施项目,严重背离项目协议、或将项目转包给他人的。

(六)承接项目的单位存在截留、挪用和私分项目资金的。

(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解读机关: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76-8412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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