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23007号提案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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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雪芳委员: 您在台州市黄岩区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2023007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加强政策支持,增加人员编制”的建议 目前,我区正在筹备出台《黄岩区卫生人才引育专项政策(试行)》,对于新引入的人才和特需人才,若医疗机构无空缺编制,由区卫健局在卫健系统事业编制总量内统筹解决,若卫健系统事业编制总量无空缺,由区委编办在“人才编制池”中统筹解决。专业技术资格评聘时,若引进医疗机构无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由区卫健局在全区卫健系统内协调。 本土人才培养方面,我区自2016年起全面启动定向培养(招聘)基层卫生人才工作,在每年高考招生时从本区户籍高考生中招聘一批优秀人才,签订定向协议,以给予经费补助、明确事业编制身份来吸引本地优质生源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组织开展校园招聘,赴相关高校招聘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签订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其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通过扩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规模,今后5年内全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95名,完善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满足基层对紧缺卫生人才的需求。第一批定向毕业生5人已全部“落户”西部乡镇(茅畲1人、宁溪3人、屿头1人)。 二、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加大财政投入,提升薪酬待遇”的建议 根据现行政策,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正常增长机制,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保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水平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同步调整。建立区域调剂机制,区卫健局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考核情况,统筹确定各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适当向基层单位倾斜,逐年调整卫生院职工补贴标准,根据任职年限,每月给予1200-2000元的补贴,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对在西部山区长期从医、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的政策。对于在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在进修培训、晋升评优、生活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工资政策,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拓展职业发展,优化职称评聘”的建议 我区通过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市一医医联体于2021年开始,实行执业医师在晋升中级职称前下基层服务,每阶段连续服务时间为4个月,进一步加大优质资源下沉力度;区中医院医联体选派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硕博士团队,尤其是针刀、经方、骨伤、中医护理、针灸推拿、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等科室下沉成员单位,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经方、护理技术,促进基层医疗技术的提升。 在职称晋升方面,对长期在基层的医务工作者给予优待,适当放宽基层医疗机构引进人才的自主权,对特需岗位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引进开辟绿色通道。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技人员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确定省定合格标准,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我区西部乡镇省定合格分下降5分,标准为55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在学历、论文、计算机、英语等方面不同于城区医院的评价标准,不作为评价必备条件,评审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实施一定倾斜照顾等政策措施,使留在基层的优秀医护人才安心在基层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台州市黄岩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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