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岩分局
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23090号建议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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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梁、娄文瑶、徐洋顺、李海燕、卢碗玲、孙榛甜、何顺华、黄洪舸、冯胜利、杨康、俞婷、吴海峰、张德祥等十三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办理江口街道涉及拆迁安置村房屋两证办理的建议》(第2023090号)已收悉。作为主办单位,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江口街道涉及拆迁安置村房屋两证办理,由于拆迁安置土地基本上是国有土地,按照目前全区办理国有不动产权证的流程,由拆迁户凭借拆迁安置协议和身份证明,以及房屋测绘材料向江口街道申请补办建设规划相关手续,江口街道审批办理后,拆迁户凭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核实确认书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理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江口大部分拆迁户在办理拆迁房确权时,因建设的房屋大部分有超高、超面积现象,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才可以办理规划许可及核实手续。根据《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首批11个方面有关职权划转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32号),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按照目前的标准,因行政处罚金额较大而不愿办理。行政执法局协办意见建议,区里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和方案,参考兄弟县市区做法,适当降低处罚标准。对此我局将建议区政府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9]23号文件)进行修订和延长有效期,把国有土地的农民安置房也纳入文件实施范围,充分调研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办理流程。由属地乡镇牵头,统一申请、整村推进、简化办理流程,加快推进我区拆迁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黄岩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联系人:张 翼 联系电话:0576-84032776 邮 编:318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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