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1号建议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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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峰、娄文瑶、何顺华、孙榛甜、吴国梁、黄洪舸、周洪刚、卢碗玲、李海燕等9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黄岩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试点筹建蓝领公寓的建议》(第81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住有所居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实现住有所居充满期待,我们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而当前蓝领工人普遍面临住房差、住房难问题,为有效解决该问题,推动外来人口本地化、暂住人口常住化,各地都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出台了普惠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外来人口,包括蓝领工人的居住难题。 就我区而言,当前正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截至目前,我区已筹集民营企业自建职工宿舍项目23个,共4146套,已保障约2900名外来职工。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工作,切实为蓝领人员提供住房保障。 一是继续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今年,由国有企业在建的职工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3个,分别位于院桥镇、高桥街道,建成后预计可提供职工宿舍1132套。 二是积极谋划新建项目。计划分2期、新建4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初步选址城东以及城西板块,用地面积预计为城东、城西各75亩左右,每期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每期建设房源约2000套,以7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为主,最大程度满足新市民、新青年的住房需求。 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说,新前、江口两街道工业经济发达,是蓝领工人的主要聚集地。接下来,我们将积极会同属地街道和国有公司,一方面在两街道范围内尽量多筹集职工宿舍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另一方面在一期、二期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后,与新前、江口街道积极协调用地问题,谋划新建新的项目。 感谢你们对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黄银晓 联系电话:84273109 邮 编:318020 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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