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94/2023-12649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政策解读】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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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和标志性产业链打造决策,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新一轮“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奋力打造“一千双百”城区,实现黄岩制造业裂变赶超,特制定《黄岩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二、政策目标 该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提振市场信心,主攻一千双百三大跃升,推动政策扶持从“面面俱到”向“培大育强”转换,更有利于示范引领、产业升级、经济提质。 三、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12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智造篇)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46号) 四、主要内容 《黄岩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共三十一条。包含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先进产业集群、着力培育优质企业梯队、着力激发制造业创新活力、着力强化要素保障以及附则六部分。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数字经济发展。除了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引培外(见第一条),还有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做大做强的持续奖励: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的,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和300万元的奖励。还有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鼓励数字基础及服务体系建设。见第三、四条。 二是突出先进产业集群。在现有产业中有选择性地支持前景好、符合产业基础再造的模具、塑料、医药产业,支持传统产业集群升级(见第五条)、支持医化产业向药品制剂和高端医疗器械发展:支持创新药品研发生产。对已在本区或同意落地本区生产的开展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1类中药,按临床试验不同阶段,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40%,单个品种最高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改良型新药研发生产。对已在本区或同意落地本区生产的开展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2类化学药、2类生物制品、2类中药,按临床试验不同阶段,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单个品种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已在本区或同意落地本区生产的开展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3类化学药、3类生物制品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按临床试验不同阶段,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20%,单个品种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600万元。 支持仿制药研发生产。对新获得仿制药生产批件,并落地本区或同意落地本区生产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其中通过生物等效性试验(BE)的,每个品种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支持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或优先审批程序的医疗器械,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40%,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创新型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经评审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20%,单个品种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400万元。 支持制剂项目落地。新建(新增)制剂生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经第三方审计,给予不超过直接投资额(不含土地款)的15%、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补助。 提升产业化能力。获得国家药械注册证书后,三年内本地化生产并形成销售的,按年度新增销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还有支持模具塑料产业升级发展、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推动高技术产业跨越发展、推动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见第七到十一条。 三是突出优质企业培育。以往都是一次性奖励上规、上亿元、上十亿元的企业,现在我们鼓励企业裂变发展,激发企业做大的动力和信心:对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亿、50亿、20亿、10亿、5亿、1亿的制造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企业增加值率低于15%的,或纳税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低于5%的,按50%执行。企业可直接奖励经营管理团队。 支持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持续增长,对增加值率15%以上的,以销售收入环比增速12%为基数(若第二年增速低于12%的,则以第一年增长12%作为第二年基数,再计算下一年度奖励),分档按比例奖励:上一年实现销售收入1-10亿元的,超过增幅部分最高按1%奖励;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超过增幅部分最高按1.5%奖励。 还有鼓励领军企业做大做强(见第十二条)、鼓励骨干企业上市或融资(见第十三条)、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实施“小升规”扶持计划(见第十五、十六条)。 五、附则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开始生效,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有效期三年。《关于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黄区委发〔2019〕3号)涉及本文同类内容的,不再执行。若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就高执行。企业数据以2023年全年数据为第一次申报标准。 六、政策意义 《黄岩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出台,为黄岩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黄岩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管坚 联系电话:0576-8422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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