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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1/2023-153000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黄岩西部低碳共富300MWp智慧农光综合项目(一期)
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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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黄岩西部低碳共富300MWp智慧农光综合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黄岩铅锌矿区低碳共富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单元项目,旨在对黄岩西部进行试点保护性开发,推动共同富裕。 本项目通过清洁能源与科技农业有机结合,选址高山园地等适宜区域上层空间,采用以柔性零干扰光伏支架建设300MWp农光互补复合型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3.69亿元。 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3.4亿度电,每年可减少约34万吨二氧化碳排放,年节约标煤约9.64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9万吨/年,二氧化硫约1吨/年,氮氧化物减排量月0.5吨/年。 现决策单位需征询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黄岩西部低碳共富300MWp智慧农光综合项目(一期)”社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十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二、委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台州市黄岩区上郑乡人民政府、台州黄岩矿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评估单位:浙江银马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模具博览城14幢304-307 联系人:李雪云 电话:0576-84206969 邮编:318020 电子邮箱:lixueyunlvshi@163.com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委托评估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评估单位或委托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台州市黄岩区上郑乡人民政府 台州黄岩矿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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