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2331003E96936103G/2023-152984 |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23-12-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字解读】: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
|
||||
现就《黄岩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大中、及小微企业队伍不断壮大,对注册会计师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出台了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优化注册会计师队伍。黄岩区作为台州市一个重要经济区域,积极响应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黄岩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二、政策目标 该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扶持政策,优化执业注册会计师队伍,引进外来优秀执业注册会计师,加快推进本区会计师事务所科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本区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 三、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22]2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浙财会[2023]38号)。 四、政策对象 在本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1、本区会计师事务所; 2、另外需符合的基本条件: 3、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设立不足三年的,自设立之时起无严重失信行为; 4、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五、政策内容解读 1、对优秀注册会计师的奖励:入选财政部或国际高端人才工程;入选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取得全国、全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入选浙江省“百名青年才俊人才工程”,分别给予1-5万元奖励。 2、对担任各类职务注册会计师的奖励:担任财政部各类委员会委员;被中国证监会,国内三大证券交易所等聘任为各委员会委员;担任浙江省、台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分别给予1-5万元奖励。 3、对新引进行业人才奖励:本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新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成为执业会员;区外新引进具备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分别给予1-2万元奖励。 4、对行业培养后备人才的奖励: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安排财会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本机构内实习,实习期满申请在本区会计师事务所就业,正式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给予实习的会计师事务所1万元/人的实习期奖励;“985”“211”“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再给予实习的会计师事务所1万元/人的实习期奖励;在本区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在同一次考试取得专业阶段六科合格成绩的,一次性给予个人1万元奖励。 5、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奖励:对首次进入本区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库的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进入规上企业库后业务收入三年保持持续增长的,按照新增业务收入的2%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执业注册会计师达到20-30名以上且年业务收入达到1000-2000万元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给予20-30万元奖励。首次进入中注协公布的年度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名,一次性予以100万元奖励;首次进入前100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首次进入省注协公布的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名,一次性予以30万元奖励。 6、对新引进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奖励:新引进到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达到12人以上,且年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在本区购买自用办公商业用房的,按购买总额的1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分三年平均予以兑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自落户之日起按第一年场地租金的30%予以补助,补助限额为每月20元/平方米,补助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连续补助三年,在黄岩范围内变更执业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计在内。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达到以上要求并享受以上补助政策后,另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7、对开展理论研究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奖励:专业论文在国家、省、市级财政部门(中注协、省注协、市注协)主办的论坛(大会、征文)中获奖;完成省、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研究课题结题;出版会计专著等,分别给予0.2-1万元奖励; 六、政策意义 《黄岩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优化本区注册会计师队伍,使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促进本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黄岩区财政局 解读人:蒋义斌 联系电话:0576-84033688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