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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03P/2023-12124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台州市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10:30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台州市审计局

根据台州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台审投报[2022]7的要求,我区组织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同时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研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现将整改情况及长效工作机制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城建领域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1.海绵城市建设不够细化黄岩区未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未编制项目滚动规划;黄岩区未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未明确建设目标与资金需求。 

整改情况1已拟定《黄岩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建立海绵城市项目库并实行滚动规划。今后将不断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库管理的体制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成效。

整改情况2根据黄岩区“十四五”规划建设工程项目,黄岩住建局、黄岩城投集团、黄岩经开集团、黄岩交旅集团等各个建筑责任主体计划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制定了《黄岩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2022-2025)》(详见附件2),明确2022年至2025年建设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资金需求。今后,黄岩区将按年度按时编制建设计划表,不断完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并测算资金需求。根据年度计划表,结合海绵城市项目库跟进计划项目落实。

2.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仍有不足。一是污水管网未实现全覆盖。黄岩区北洋镇、头陀镇部分自然村污水未纳管。二是污水管网系统未连通。黄岩区院桥一期、二期污水厂与黄岩江口污水厂之间未设置连通管,无法实现污水均衡调剂。

整改情况1目前,北洋镇、头陀镇两个镇共有66个自然村,污水均已通过村内铺设污水管道将收集的污水排入污水厂处理或排入农污终端进行处理。其中47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进入江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另19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33个农污终端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2目前,双丰泵站至天元路的污水压力管线联通管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详见附件3)。项目完工后,具备了向江口污水厂和院桥污水厂双向输送污水的能力。

3.垃圾分类管理精细化不足。一是部分设施未完善。黄岩区垃圾分类运营公司的垃圾分类智慧监管平台系统未接入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智慧城管中心智联平台。二是垃圾分类运营管理不到位。黄岩区3辆垃圾分类运输车闲置,每年需支付3辆车使用费41.4万元。

整改情况1根据《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督系统推广方案》(台分类办[2022]7号)(详见附件4)要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由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建设,目前尚在椒江试点,还未全市推广,黄岩区正在积极与市局监管平台进行对接,按照要求对黄岩区垃圾分类各项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形成有效的数据流。数据对接完成后,预计2024年将实现对全市垃圾分类信息的统一监管。

整改情况2审计调查事项中描述的“4辆餐厨垃圾收集车有3辆现处于闲置状态”,是因为2020年9月份起根据市政府要求,黄岩区商户、学校、机关、餐饮店的餐厨垃圾统一由市城投集团福星公司进行收运处置,台州伏泰公司只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居民小区以及部分背街小巷产生的易腐垃圾清运。随着收运量的大幅减少,每日易腐垃圾收运量约为12吨,使用两辆易腐垃圾车即可满足运力,另外两辆车作为备用,在节假日垃圾产生量大的时候机动使用。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在2020年8月-2021年8月的年度审计结算中扣除了闲置车辆的使用费,总计312000元(详见附件5)。

(二)城建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专项资金项目未建立储备库。黄岩区未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上报项目有关信息未按规定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整改情况:涉及专项资金使用的项目在今后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并将相关项目信息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2022年度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已建立项目储备库(详见附件6),相关项目信息已在门户网站公示(http://www.zjhy.gov.cn/art/2022/7/26/art_1621988_59046727.html)。

城建专项资金项目绩效不佳

1.项目未按时完成。黄岩区城乡排水一体化污水管道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未按期完成。

2.个别项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项目未按设计图施工。黄岩区城乡排水一体化污水管道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部分雨水篦子下方未按设计图纸要求安装不锈钢钢丝网,新砌检查井未按施工图设置安全防坠板,实际使用安全防坠网。

3.合同管理不规范。工程款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黄岩区城乡排水一体化污水管道建设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

4.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材料品牌、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黄岩区城乡排水一体化污水管道建设工程使用未达标准的井盖。二是黄岩区城乡排水一体化污水管道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未根据合同约定办理施工图预算及审核。

整改情况1黄岩区城乡排水一体化污水管道建设工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由众多子项目组成,涉及江口、院桥、高桥、沙埠、东城、西城、北洋、茅畲等多个街道、村居,同时还涉及交通、供水、油气等多个项目交叉施工,政策处理量较大,造成工程一定程度上延缓。目前,除沙埠至院桥污水厂污水管线尚未完工外,其余子项均已完工。沙埠至院桥污水厂污水管线工程已完成总工程的70%,剩余部分工程预计在2023年8月底前完工。今后,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及时完成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2目前,对雨水箅下方散失的钢丝网已进行重新添加(详见附件7)。在工程会议时经多方商议后决定更换成安全防坠网并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详见附件7)。今后,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前谋划,完善设计方案,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情况3因进度款计算中预拌砂浆改为自拌砂浆,安全板改为安全网以及院路路工程中人工单价等计算有误,多支付进度款约计10万元。已函告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在下一期进度款支付中作调整,并对多付的进度款予以扣回。目前,在支付本期进度款时已扣回之前多付的预拌砂浆、安全板、人工费用的进度款10万元。(详见附件8)。

整改情况4黄岩区城乡排水一体化污水管道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井盖缺少生产日期、等级等标识,但到现场的井盖均在监理见证下抽样复试合格后再使用。目前,按照规范要求,已对东城街道道路雨污水窨井进行标识,井盖增加供货商名称标识和荷载承载力标识,井内壁增设生产年份标识。(详见附件9),今后将加强井盖的监督管理,使使用的井盖具备等级、日期等相关标识。

整改情况(5):EPC工程在招标内容包括4个乡镇零直排和4条主干管线工程,各子项在空间上相对独立,也能单独发挥功能效益,因此招标时就明确工程子项分阶段施工,分别单独子项验收,最后汇总验收,因此,施工图分子项设计,预算分子项编制,工程款分子项支付。个别子项办理预算手续和现场施工一同开展,但在工程进度款的中后期已经完成了预算和审核(详见附件10),并按照审核后的预算控制进度款支付总价。

二、形成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城建领域政策落实。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并落实《黄岩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实行海绵城市项目滚动规划。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资金需求,按年度编制建设计划表,跟进计划项目的落实。

(二)健全城建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做好城建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工作,积极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相关信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监督项目建设全过程。

(三)强化城建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规范相关程序,加强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和支付管理,强化政策制度执行和合同执行力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项目各方参与者的作用,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行。

附件:

1.黄岩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2.黄岩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2022-2025)

3.双丰泵站至天元路的污水压力管线竣工验收证书

4.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系统推广方案

5.黄岩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运行时间:2020年8月-2021年8月)结算审核

6.2022年度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7.雨水箅钢丝网整改照片、安全防坠板变更为安全网设计变更联系单

8.10万元进度款扣回

9.井盖增设等级、日期等相关标识图片

10.预算编制报告


附件10.预算编制报告.pdf附件9.井盖增设等级、日期等相关标识图片.pdf附件8.10万元进度款扣回.pdf附件7 雨水箅钢丝网整改照片、安全防坠板变更为安全网设计变更联系单.pdf附件6.2022 年度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pdf附件5.黄岩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运行时间:2020年8月-2021年8月)结算审核.pdf附件4.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系统推广方案.pdf附件3.双丰泵站至天元路的污水压力管线竣工验收证书.pdf附件2.黄岩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表(2022-2025).pdf附件1.黄岩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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