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23-120996 |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
生成日期:2023-01-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文件编号: 黄依办发〔2023〕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HYD01-2023-0001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基于响应负荷的居民节能负荷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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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电力保供稳价相关工作,深化电力负荷管理,助力工业稳进提质,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全域居民空调负荷柔性集聚调控工作,现将《基于响应负荷的居民节能负荷补贴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基于响应负荷的居民节能负荷补贴方案(试行)
一、补贴资金形式 建立补贴奖励池,以消费券形式进行补贴。 二、补贴测算依据 居民用户在迎峰度夏(冬)阶段满足以下条件则认定为有效参与节能活动,可以领取节能负荷补贴:用户空调负荷与基线相比下降10%(包含)及以上,同比月度电费差值降幅在5%以上。当用户同比月度电费差值降幅在5%(包含)及以下时,不予补贴。 以2022年同期的居民用电量作为参照,目标迎峰度夏(冬)期间居民节能压降比例达居民总用电量的10%,建立补贴奖励池。 三、补贴计算和发放 居民用户在迎峰度夏(冬)期间,响应省电力公司需求响应邀约,符合领取节能负荷补贴要求的,补贴金额为当月电费同比下降金额。如当年夏(冬)季需补贴累计金额大于补贴奖励池金额,则补贴金额按照补贴奖励池金额与需补贴累计金额比例进行缩减。 补贴资金(消费券)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由黄岩供电公司提供电量、电费等数据,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黄岩供电公司审核后,由区发改局会同黄岩供电公司统一发放。 四、其它说明 迎峰度夏(冬)期间(一般为每年7月、8月与11、12月)节能电量按照总用电量压减10%,电价按照单一制居民电价进行计算,迎峰度夏期间的奖励池总额预估为400万元,压降负荷约为2万千瓦;迎峰度冬期间的奖励池总额预估为200万元,压降负荷约为1.3万千瓦。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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