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下达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1-11 10:48   来源: 区财政局 字体:[ ]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省级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资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本次下达省级部分资金,相应增加省级单位2021“20805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市县部分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1年度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20805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预算科目。

此次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的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严格规定拨付使用,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

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223

 

 

 

附件1

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地区

本次下达

01中央直达资金

1

建德市

293

2

淳安县

75

3

长兴县

137

4

德清县

38

5

嵊州市

196

6

兰溪市

780

7

平阳县

207

8

瑞安市

67

9

文成县

111

10

温岭市

61

11

青田县

10

12

开化县

24

13

象山县

1

14

宁海县

48

15

余姚市

213

16

奉化区

172

17

省财政厅养老保险基金户(机关事业养老)

135346.079304

18

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年金)

25455.920696

19

合计

163235

                       单位:万元

 

附件2

2021年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

省级主管部门

省人力社保厅

地方财政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省级补助


     地方补助




年度总目标

确保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率

100%

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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