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8/2022-115873 文件编号: 黄发改能源〔2022〕206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2-0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组织申报黄岩区2022年新能源汽车
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26 15:08   来源: 区发改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提质增效,根据《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台财经发〔2022〕28号)文件《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的通知》(台财经发〔202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组织申报黄岩区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黄岩区行政范围内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主体。

此次申报针对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指,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或可用于充电服务的停车场所内建设,向社会开放并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公用充电设施或为公交、环卫、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充(换)电服务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包括新能源充电桩、新能源换电站及其配套设施。

二、申报条件:

1.2022731日之前在黄岩区行政范围内建成投用且正常运营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用后出现连续年度零充电量、低充电量等长期闲置、损坏情形22年新建充电基础设施除外)。

2.投建主体需通过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备案赋码

3.承诺按要求接入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等数字化应用平台。

 

三、申报与资金拨付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黄岩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8月30日前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

1.黄岩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1);

2.项目备案文件投建主体需通过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备案赋码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及账号

4.运营企业设备投建清单及相关合同、发票。

5.(换)电设施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的检验检测或认证相关证明资料。

6.(换)电设施竣工验收与运营情况的证明资料。

7.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8.申报单位承诺书

9.现场设施整体照片。

10.其它相关资料

区发改局将对相关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组织财政等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验收,经审查研究后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并适时对补贴对象开展抽查。

四、监督管理

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追回已安排的补贴资金,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进行查处,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政策、推广应用规模、成本等因素发生变化,将适时对政策进行调整。

联系人:胡子豪  0576-84121081

                                 

附件1:黄岩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

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2承诺书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825

 

 

 

 

 

 

 

 


附件1:

黄岩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

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请日期:        

企业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银行及账号


本次申请充(换)电站名称及数量及负荷、投资额

可详见项目明细表

核定奖励金额(元)


审核部门意见


 

 

 

 


 

黄岩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明细

申报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万元)

备案文件

充电枪数量

充电功率

(直流/交流

投运时间

运营电量(2020.1.1-2022.7.31)









































合计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此次申报的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的相关上报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诺按要求接入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等数字化应用平台。

特此声明!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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