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42/2022-13879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一个平台管执法”:禁踩童工“高压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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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看他样子觉得年龄已经挺大了,哎,当时就应该查看身份证的,大意了。”台州市黄岩某工艺品厂负责人李某着急地对办案人员解释道。 近日,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工厂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台州市黄岩某工艺品厂有个新来的员工,经过查验身份证,显示该名员工居然还未满16周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都是“童工”,而该工艺品厂则涉嫌违法使用童工。 经过调查询问得知,该名儿童因无心学业,今年4月来黄岩投靠亲友。其舅母推荐他到黄岩某工艺品厂做点活计。而该厂负责人李某见他长得老成,便没对他的年龄产生怀疑,未经查验身份信息直接雇用了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人员固定好相关证据并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后,将该案件上传协同指挥平台,通过内部流转移交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去年以来,黄岩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出台了一系列制度,理顺监管和执法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筑牢监管执法链条。通过横向联通各业务主管部门,贯通12345平台、微信“随手拍”、城市管理智联平台和城市治理系统,全面推广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构建问题发现、监管跟进、信息共享、证据移送、案件办理闭环处置机制,实现“一个平台管执法”。 根据执法事项划转,违法使用童工相关案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执法处置。通过平台流转,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工艺品厂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工艺品厂负责人也自愿认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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