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86/2022-11447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7-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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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 黄冒告字〔2022〕第 2 号
台州市黄岩迎雅眼镜商行: 经查,台州市黄岩迎雅眼镜商行在2018年5月24日的登记过程中,其负责人、投资人系冒用魏佳琦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且其登记经营场所为虚构。其行为构成以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魏佳琦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局拟撤销2018年5月24日台州市黄岩迎雅眼镜商行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盖章)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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