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42/2022-15487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征求《关于黄岩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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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工作的科学性、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对我区《关于黄岩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8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黄岩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元路361号),联系人:丁晓阳;电话:0576-84262010;邮箱:zhzfcgk@126.com。 附件:1.起草情况 2.关于黄岩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黄岩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 关于《黄岩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起草情况 一、编制背景 为深化生活垃圾改革,2019年,省里出台了《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在省级层面高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治理的主要目标和具体路径;21年市里结合“撤桶并点”工作实际,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一年攻坚,两年全面决胜,五年创建全国垃圾示范市”的总目标,并在制度层面总体布局、细化指标。今年,根据省市考核指标要求制定纲领性文件,黄岩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不仅是对我区2018年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来的承上启下,也是区委区政府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信心和决心的重要体现。 同时,自2021年我市全域推进“两定四分”来,我区13个镇街,14个行业全域铺开,投放、收运、处置、宣教、执法环环相扣,集中投放点选址、易腐垃圾收运处置、行业垃圾分类的提质改造更是千头万绪,除此之外,市里还会在每季度进行定期的通报排名,新形势下,垃圾分类涉面更广、任务更重、要求也更高。但整体上我区垃圾分类重视不够,有的镇街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有的职能部门推诿扯皮,导致垃圾分类整体工作难以破局,考核也不够理想。今年是垃圾分类的决胜之年,越是这样的决胜期、攻坚期,就越需要出台区级的决策性文件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化整为零、落实责任。 二、主要内容 目前,我局已拟定《黄岩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其中的几项重点如下:(一)区级主要目标。一年攻坚,两年全面决胜,五年助力我市创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市。其中,2021年-2022年,实现、巩固“两个零、六个百”目标;2022年,城镇建成区全面实施“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清运,整体分类准确率达85%以上;2025年,创成垃圾分类标准化县(市、区),建成模式适宜、技术先进、制度完善、分类高效的垃圾治理“黄岩模式”。(二)全面加强科学管理。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立并推广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严格执行“四分法”。明确各级各单位的管理责任,要按照“管行业、管分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负责督促指导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及示范样板建设。 (三)深入推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控量减量责任落实,实行“增量控制、超量加价”,通过推行净菜进城、易腐垃圾就地处置、鼓励培育塑料替代产品生产骨干企业、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举措,实现生活垃圾总量保持“零增长”。 (四)重点攻坚撤桶并点。这项任务是垃圾分类工作的核心,今年,要科学选址、民主决策,全力推进居住小区按照标准推进投放亭建设,提升选址设点率、撤桶率,并且科学有序推进城镇范围内公园、广场、交通场站、核心商圈等公共区域的“撤桶并点”。对于新(改、扩)建、新交付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均需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这些“撤桶并点”区域将推广“桶长制”,全面落实桶边督导,提高居民参与率、分类准确率、易腐垃圾分出量,并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生活垃圾“混投混装混运”。 (五)全力加强组织保障。将垃圾分类列入区对部门、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配齐各级,尤其是镇街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队伍,发挥起牵头协调、指导推动、监督考核作用,督促物业等主体落实管理责任。财政部门加大垃圾分类各环节资金的有效投入,自规部门加强末端处理设施、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建设项目的用地保障。
关于黄岩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生活垃圾改革,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助力我市创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59号),结合《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台市委办发〔2021〕57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 “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分类〔2022〕3号),现就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以依法治理为基础,加快建立党政推动、部门指导、镇街兜底、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高质量推进美丽黄岩和我市“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全区生活垃圾工作总目标是:一年攻坚,两年全面决胜,五年助力我市创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市。 到2021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基本完善,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实现“两个零、六个百”目标,即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处置“零填埋”,无害化处理率100%,资源化利用率100%,城镇垃圾分类覆盖率100%,餐厨垃圾专业化处置率100%,各镇街物业小区、主次干道和核心商业街区100%实施“撤桶并点”,可回收驿站和有害垃圾暂存点镇街覆盖率100%。 到2022年底,全区垃圾治理条块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管理体系不断优化,科学适用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普遍推行;城镇建成区全面实施“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清运,整体分类准确率达80%以上;垃圾分类实现全链条信息化监管;省级示范片区(镇街)创成率达30%。 到2025年底,创成垃圾分类标准化县(市、区),建成模式适宜、技术先进、制度完善、分类高效的垃圾治理“黄岩模式”;助力台州市建成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市,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整体参与率、准确率、回收率等各项指标处于全市、全省、全国领先水平,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一)实施强制分类。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并推广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严格执行“四分法”。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按照“管行业、管分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单位负责督促指导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二)完善配套机制。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政策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领域规范建设,建立“不分不收、不分不运”倒逼机制和行业自律监管机制,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建立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生产及服务类企业、居民等应尽的社会责任。深化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镇街)、示范社区、示范机关单位、示范家庭和高标准小区等建设,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市场商超、金融机构、餐饮等行业培养垃圾分类样板。(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工作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人民银行黄岩支行,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四、深入推进源头减量 (三)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属地政府生活垃圾控量减量责任落实,控制垃圾年度总量,实行“增量控制、超量加价”。推动净菜进城,对农贸市场产生的易腐垃圾推行就地减量处置。建立园林绿化植物废弃物收运、处理、利用和激励机制。总结创新迭代各类行之有效的分类模式,实现全区生活垃圾总量保持“零增长”。(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四)推行绿色生活。全面倡导“光盘行动”、“光瓶行动”。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整治,鼓励培育塑料替代产品生产骨干企业,全面推行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开展快递包装物回收专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使用绿色产品,推行“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在其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强化塑料污染治理,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国资委、区机关事务局、区市场监管局、邮政黄岩分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五、落实全链条体系管理 (五)攻坚“撤桶并点”。全力推进“撤桶并点+定时定点”生活垃圾分类攻坚行动,推动居住小区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向“集中规范式”转变;按照“两提示、三公开、四保障、五标配”要求,推进标准化投放站(亭)建设,提升选址设点率、撤桶率。科学有序推进城镇范围内公园、广场、交通场站、核心商圈等公共区域“撤桶并点”工作。新(改、扩)建、新交付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均需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在“撤桶并点”区域大力推广“桶长制”,全面落实专人管理、桶边督导、多层监管,提高桶边值守率、居民参与率、分类准确率、易腐垃圾分出量。(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六)完善处理体系。推动环卫工作机制改革,转变各级环卫工作理念和运行模式,实施分类清运保洁。对照生活垃圾分类“一车一类、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收运要求,加快收运车辆补充更新,构建“定时定车定线定类音乐专线”四定一线收运体系,提倡其他垃圾直运。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和执法力度,杜绝生活垃圾“混装混运”。推动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改造,全面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七)健全回收体系。落实《台州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专项规划(2020—2035年)》,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品种目录。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原则,推进全链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培育和引进一批规模大、技术新、网络全的全品类回收骨干企业,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回收模式。出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低价值回收物补贴政策》,引导支持国有企业、供销系统、重点回收企业对中低价值可回收物实行兜底回收,推动可回收物应收尽收。推进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两网融合”工作,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科局、区住建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邮政黄岩分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八)提升处置能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构建资源化、无害化、专业化分类处置体系,全面推进易腐垃圾100%资源化处理,有害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原则上按照省生活垃圾“零填埋、不出县、有害垃圾不出市”的要求,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设立大件垃圾暂存场所,推进大件垃圾拆解场所和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建设。有害垃圾实行小区分类收集、镇街集中暂存、专业化分类运输、规范化安全处置。(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投集团,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九)严管餐厨垃圾。开展餐厨垃圾规范收运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及收运处置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餐厨垃圾乱倒偷倒、流入养殖渠道和非法处置“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在农贸市场、大型企业探索推行易腐垃圾就地处置设施,形成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经科局、区城投集团,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十)加强执法跟进。严格执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件、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对物业企业未落实投放管理责任、环卫企业混收混运、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内容开展专项执法,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强化典型案例媒体曝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黄岩支行,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十一)强化数字化监管。推进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一张网”建设,协助运行垃圾分类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平台,完善实时监控、智能称重、GPS定位、在线计量、在线监测等监管体系,实现前端桶袋可追溯、中端车辆可定位、末端处置可监控的全过程闭环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城投集团、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大数据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六、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十二)建立全方位宣教体系。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居民,落实公职人员、党员参与包括一次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签订一份承诺书在内的“八个一”活动。推行分类“开学第一课”,将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纳入德育教学内容。发挥“拉风吧”“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等平台作用,深化督导员轮训和精英讲师培养工程;整合志愿服务资源,广泛发动志愿者群体积极参与。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新媒体传播矩阵,宣传鼓励先进,曝光落后,形成浓厚工作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七、加强组织保障 (十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乡镇街道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生态文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区县、镇街、村社三级联动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并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落实列入年度督查计划;人大、政协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视察、调研、监督,形成推力。要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台州市公职人员、党员垃圾分类违法违规行为抄告制度(试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 (十四)健全协同管理。各镇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牵头协调、指导推动、监督考核作用;加强物业企业督促指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每年制定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列出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各镇街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按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环节资金的有效投入,确保专款专用;大数据、经科部门要强化科技保障和数字化赋能支持;要按规定对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建设项目用地给予保障。 (十六)加强成效评估。将垃圾分类列入区对部门、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全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者纳入美丽黄岩建设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评选。实施镇街生活垃圾季度评价和排名通报制度,对成绩突出的镇街,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激励。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检查通报制度和行业垃圾分类阶段性评价通报制度,推动线条垃圾分类工作比学赶超。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镇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追责。 附件:黄岩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黄岩区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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