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1/2022-11402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进一步明确“小橘灯”共富工坊建设财政扶持政策及奖补资金兑现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22 09:28   来源: 上郑乡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小橘灯”共富工坊建设的实施方案》黄农组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经共富专班协调会议商定,进一步明确“小橘灯”共富工坊建设财政扶持政策及奖补资金兑现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补贴

对利用乡镇(村)闲置房屋创办共富工坊,经营主体或村集体对场地建设(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改造的,按不高于680元/平方的建设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补贴追溯到2020年1月后实施的工坊建设和改造,如该工坊已有其他财政资金补助过的不重复补助。

兑现流程:由经营主体或村集体按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并附相关支出凭证复印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初审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审定公示后,联合财政部门下发补助资金文件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给实施经营主体或村集体。

建设补贴为一次性补贴,依申请补贴。

二、场租补贴

对租赁村集体所有场所的共富工坊经营主体,工坊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场地使用率在70%以上、正常运营半年以上且吸纳当地一半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就业的,给予场所租金20%的场地租赁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年,未达到1年的按实际平均月份计算确认,不超过月限额。

兑现流程:由经营主体按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并附相关协议及支出凭证复印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初审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审定公示后确认,再联合财政部门下发补助资金文件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给经营主体。

场租补贴按年份补贴,依申请补贴。

三.物流补贴

对进行来料加工、产品运输(配送)等形式的共富工坊,以当年每发放20万元工资(加工费),按经营主体厂址与工坊行车距离分类给予物流补贴。50公里以上的给于2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50公里-30公里(含)给予1.5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7.5万元;30公里-10公里(含)给予1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10公里以内给予0.5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该最高不超过限额是指在1年内最多补给的金额。

兑现流程:由经营主体按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并附《运输距离确认单》(由乡镇和交旅集团核定出具)及支付加工费有关凭证复印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初审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审定公示后确认,再联合财政部门下发补助资金文件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给经营主体。

物流补贴按年份补贴,依申请补贴。

四.岗位补贴

对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的共富工坊经营主体,以其实际支付给低收入农户工资(加工费)总额(通过银行发放)的 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兑现流程:由经营主体按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并附低收入农户的清册和通过银行发放凭证的复印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初审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审定公示后确认,再联合财政部门下发补助资金文件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给经营主体。

岗位补贴按年结算,依申请补贴。

五.就业补贴

对在共富工坊中就业的低收入农户,以实际工资(加工费)收入总额(通过银行发放)的 20给予补贴,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0 元/人·年。

兑现流程:由经营主体按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并附低收入农户的清册和通过银行发放凭证的复印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初审无异议后并签署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审定公示后确认,再联合财政部门下发补助资金文件,补助资金可直接拨付到低收入农户,也可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给低收入农户。

就业补贴按年结算,依申请补贴。

六.保险补贴

鼓励乡镇为在厂房式或车间式共富工坊就业的农户参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按参保费金额给予全额补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以工坊岗位数参保,每个岗位保险补贴不超过200元。乡镇街道与保险公司协商参保岗位数后,以工坊所在村或乡镇街道名义与保险公司签订保单。

兑现流程:经保险公司办理后将相应认保资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保险公司开具收款凭据交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统一结算拨付到保险公司。

保险补贴按年份补贴,试行1年。

七.培训补贴

对共富工坊经营主体自主开展工坊用工集中培训的,培训班人数在20人以上、时间在半日以上,给予50元/人·次的培训补贴,每个工坊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年。

兑现流程:由组织培训主体将相应培训名册和照片及相关培训资料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初审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审定公示后确认,再联合财政部门下发补助资金文件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给组织培训主体。

培训补贴按年份补贴,依申请补贴。

八.管理奖励

对参与工坊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实际工资(加工费)收入总额(通过银行发放)的3给予管理奖励。

兑现流程:由村集体按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并附工坊工资清册和通过银行发放凭证的复印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由乡镇街道初审无异议后并签署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审定公示后确认,再联合财政部门下发补助资金文件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给村集体。

管理奖励按年份奖励,依申请奖励。

九.评优奖励

对运营良好、成效明显的共富工坊、经营主体通过评星、表扬等形式给予奖励,同时对被评为台州市十佳“共富工坊”市级示范基地区级三星及以上的共富工坊,给予工坊和当地村集体适当奖励,各级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

兑现流程:经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确认星级,商财政部门提出奖励资金方案报区领导同意后,再联合财政部门下奖励资金文件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拨付给工坊主体和村集体。

评优奖励按年份奖励,依评审奖励。

十.其他

涉及工访标志牌制作,由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统一设计标牌及相关管理制度上墙,每个工访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2000元。工访生产人员配备必要围裙、工作服等由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统一采购,并发放各工坊。

兑现流程:涉及工访标志牌制作费用由实施主体将支付凭据复印件报乡镇街道初审,审核无异议后由实施主体开具收款凭据交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由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统一结算拨付到实施主体

 


 

 

 

 

黄岩区乡村振兴               黄岩区财政局

 

                           20226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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