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4/2022-11280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上垟乡 | 成文日期: | 2022-0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上垟乡危旧住房安全防范和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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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垟乡危旧住房安全防范和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意见》(浙建〔2017〕13号)相关规定,现将《上垟乡危旧住房安全防范和处置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台州市黄岩区上垟乡人民政府 2022年05月13日 上垟乡危旧住房安全防范和处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加强全乡住房安全管理,增强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及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危旧住房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日常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坚持属地负责,协同应对的原则。上垟乡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乡房屋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各办、各村根据相应职责负责房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房屋产权人负责对自有房屋进行监护、治理,发生险情时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3)坚持依法规范,科学应对的原则。房屋安全应急工作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五、组织构架 指 挥 长:潘江雷 第一副指挥长:肖 沐 副 指 挥 长:韩晓庆 张杭军 蒋一文 毛伟明 柯叶佳 廖佳星 兰大海 王 茜 方 凌 吴晓晓 陈 炜 郑 枫 王浙铭 黄阳来 王勇强 陈 吉(派出所) 李金波(医院) (二)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2.党建办(宣传):负责衔接应对处置突发危房事故过程中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突发危房事故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稳定形势。 3.村镇建设办(城建):负责危房事故现场协调工作,负责房屋安全应急组织工作;联络区治危办;传达和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负责督促各驻村干部按职责做好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负责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制定解危方案;负责受理事故报警;收集、汇总房屋灾情信息和了解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起草有关文件和综合报告,按区治危办要求做好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工作。协调应急建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救储备、调拨和供应的计划、协调工作;负责衔接和协助供水、电讯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针对突发危房事故提出对策建议。 5.综治办:负责应对突发危房事故所需要的治安保障工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 七、后续处置 (一)指导事故周边房屋进行排查鉴定 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村镇建设办(城建)要组织做好发生事故的房屋及事故毗邻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 (二)指导开展房屋加固维修及拆除工作 对于发生事故的房屋及事故毗邻房屋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村要做好解危方案制定,以及房屋修缮、加固、拆除等实施工作。 (三)开展房屋抢险工作评估 抢险工作结束后,各相应单位要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处置和后勤保障等全过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抢险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报送指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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