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4/2022-0386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黄岩区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4-07 16:40   来源: 区教育局 字体:[ ]

 

                                                       关于黄岩区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黄岩区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24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单位地址:黄岩区政府1618室),联系人:陈小岩,联系电话:13867642102,电子邮件:hypjk666666@126.com

                                        

 

 

                                                                                                                                                                                                            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

 

                                                                                                                                                                                                                   202247




附:征求意见稿全文


黄岩区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征求意见稿)

(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台州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精神,加快形成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

——普及程度显著提高,全区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中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学前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融合教育深度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区、镇街、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特殊教育专业支持体系全面建立。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材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

——保障机制优化完善。实现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黄岩区启智学校达到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教师队伍优质充足。特殊教育师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高质量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

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黄岩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和教育安置工作。加大力度做好义务教阶段随班就读工作,压实普通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健全送教上门工作制度,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服务安置的残疾儿童少年比例控制在10%以内。

2.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探索特殊幼儿园设置和建设标准,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办好黄岩区启智学校融合幼儿园。到2025年,基本完成学前特殊教育资源布局,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及干预服务。

3.大力发展高中特殊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在办好启智学校职业教育部(班)的基础上,在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设立职业教育特教办学点、跨区域委托培养等方式,满足区域内轻度和中度残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教部(班)或通过随班就读、开设卫星班等形式,接收轻度残疾少年入学。提升我区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提高辐射指导能力。

4.扩大特殊教育服务范围。在继续办好智力残疾儿童教育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探索设立孤独症儿童教学部(班),强化对孤独症儿童的关爱,努力满足其就学需求。加强孤独症儿童教育研究,探索建立孤独症儿童助教陪读制度。鼓励开展学习障碍、智力超常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研究和服务。

(二)推进融合教育发展,构建特殊教育发展新格局


1.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完善资源教室布局,压实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和普通儿童少年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残疾儿童少年和普通儿童少年双向融合。加强校际资源的共享与整合,发挥不同学校的优势作用,保证残疾学生的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规范及时、科学专业。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随班就读质量评价体系,合理调适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随班就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到2025年,实现随班就读学生人数达5人及以上的学校资源教室建成率和资源教师配备率均达到100%。

2.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支持黄岩区启智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开设适应残疾儿童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特别是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探索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试点。深化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场所、资源协同实施教学、培训,对承担残疾学生实习实训的基地给予支持。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3.培育融合教育示范典型。持续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创建工作,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卫星班学段链建设,深化“特殊学校+卫星班”模式研究,探索特殊教育专业指导进入普通学校的工作机制。推进特殊教育“卫星班”建设项目,争创省级示范性“卫星班”。推进资源教室学段链建设,完善学段衔接的资源教室布局体系。

4.强化融合教育专业支持。大力推进区、镇二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强化特殊教育学校作为区域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功能,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推进区域融合教育过程中的龙头引领、后援支持、专业指导、培训研究和工作管理的骨干作用。到2023年,实现全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普通学校可依托资源教室建设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到2025年,基本实现有需要的乡镇(街道)小学和初中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导和定期研讨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的巡回指导。                         

(三)加强特殊教育改革,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加强学前融合教育和高中职业教育课程建设,探索普特融通的衔接课程和随班就读的支持性课程,探索重度多重障碍儿童少年教育课程,建设具有特色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强化课程育人。探索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支持性教育研究,创新特殊教育教学模式,提升教育适宜性。

2.提高医教结合质量。建立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专业人员的合作,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3.提升特殊教育信息化水平。推动特殊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深入推进省个别化教育网络管理平台应用,将全区3-18周岁持证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为残疾学生成长制定个性化教育方案,提升特殊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重视和加强特殊教育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促进优质特殊教育资源共享。

4.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转型。推进黄岩区启智学校向区域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研究中心转型。完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功能建设,进一步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作用。设立具有法人资质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善各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机制,应将特殊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各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统筹使用。鼓励引进优秀教科研人才,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特殊教育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1.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将特殊教育纳入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先保障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地方财政应当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重点支持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当地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15倍及以上,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25倍及以上。不足72名学生的小规模特殊教育学校按照72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已高于上述标准的不得下调。适当拓宽生均公用经费用途,用于残疾学生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提高资助标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支出不低于10%支持残疾学生职业教育。

2.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推进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到2023年,黄岩区启智学校要创成省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特殊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力度,逐步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按照国家关于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和康复训练仪器设备配备标准,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仪器和设备。改善资源教室条件,配齐配足设施设备。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推进全区各类学校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实施“无障碍学习环境建设工程”。

3.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事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在编职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学校专职资源教师、特殊教育专职教研员享有本人基本工资(含基本工资提高10%部分,下同)30%的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15年的,分别加发本人基本工资10%、20%的特殊教育津贴,已达到该标准的不得下调。按当地当年普通高中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0%核增特殊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普通学校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所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不计入退休费基数,退休后按15年一次性发放。对从事特殊教育未满15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按其所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80%及实际年限发放。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1.充实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按省定编制标准,配足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资源教师和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巡回指导教师数量。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特殊教育专职教研员。特殊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标准可参照初中学校标准,提高特殊教育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特殊教育教师职务(职称)实行单独评审,评聘政策向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倾斜。对从事特殊教育满10年、历年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师德合格的二级教师,经学校考核,在岗位设置级数内可认定为一级教师。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卫星班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职称评定中给予适当倾斜。  

2.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教师培训培养机制。教师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骨干教师的培训。教学研究机构要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评比等创优评优活动,加大特殊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名优教师的培养力度。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指导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课题研究,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教科研水平。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要积极开展巡回指导教师、融合教育“种子教师”等培养力度,争创融合教育名师工作站。

3.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激励机制

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探索建立特殊教育专项公益基金,开展“黄岩区特教园丁奖”等评优评先活动,定期表彰为特殊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规划。进一步提高对发展特殊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并作为教育领域重要民生问题,积极加以推进。相关部门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区教育局要切实担负起特殊教育学校的指导责任,开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培训,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加大力度推进整合教育。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信息监测服务和动态管理。

区残联要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监测体系,做好持证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残疾情况实名制调查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指导和辅具配发等工作。统筹推进“工疗站”(“庇护中心”)建设,为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区发改局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编制部门要按省定标准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编制。

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机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落实特殊教育学生资助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会同区教育局制定送教上门、医(康)教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区人社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特殊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聘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区民政局要进一步完善家庭困难残疾学生救助政策,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抚养和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与康复服务,并配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及残疾程度的鉴定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计划的要求,落实好特殊教育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掌握本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与教育部门协同推进送教上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统计、动员入学、“工疗站”(“庇护中心”)建设等工作。

(三)加强督导评估。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与筹措、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教师待遇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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