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03P/2022-9799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台州市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4-25 09:04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台州市审计局:

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月17日,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区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台州市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台州市黄岩区)(台审行调报〔2022〕3号),黄岩区政府高度重视,即知即改,完善长效机制。目前,审计发现的四方面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审计整改预期目标。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方面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未及时足额支付17名困难群众救助待遇13973元

整改情况:区民政局已于2022年1月将15名困难群众救助待遇发放到位,共计13273元。区残联已于2021年12月将2人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发当事人,共计700元。两项共计17人13973元,全部补发到位。

长效机制:加强救助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救助待遇漏发、误算的问题。一是区民政局于2022年3月22日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规定》(黄民〔2022〕21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对特困人员资金发放情况做好回执反馈和监督,建立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管理监督闭环机制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二是区残联完善落实补贴政策和补偿机制,完善扶残助残政策相关申报、审核和退出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申报、精准发放,确保各类残疾人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二)重复支付4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护理费177509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1月向4名特困人员收回相关费用177509元。

长效机制:加强人员识别、信息共享及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救助资金重复发放的问题。一是区民政局于2022年3月22日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规定》(黄民〔2022〕21号),要求乡镇(街道)每月核对确认特困供养人员分散或者集中供养状态,提高人员识别的准确率。二是建立“部门—乡镇”双向信息衔接共享机制,区本级和乡镇(街道)每月对人员信息、状态、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交互,形成管理监督闭环。三是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区民政局不定期抽查养老机构、比对特困人员供养状态是否符合实际。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二、集中供养救助机构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救助物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区救助站已于2022年1月29日制定完善《救助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完成问题整改。

长效机制:从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两方面进行规范,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专人专办、专物专用,解决救助物资管理随意性大、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规范物资采购、支出手续、发票依据等,定期对被装、鞋帽、衣裤等仓库物品进行清点,完善物资出入库管理登记工作。二是完善救助物资管理办法。制定了《救助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出入库台账和物品发放登记制度,按规定记录好物品发放情况,并在金民工程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系统做好备案登记,实现电子化管理。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二)集中供养机构未落实食品、消防等安全要求

整改情况:2022年1月29日,完成对上郑乡安心托老院的消防主机检修,并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十项规定》,完成对临时安置点的灭火器进行有效性查验。

长效机制:区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机构、救助机构的业务督导、考核,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日常防火巡查、月度检查,及时清除各类隐患问题,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切实保护救助对象生命健康权益。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救助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25户家庭53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94334元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的资金已于2022年3月全部收回。

长效机制: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及时审核调整,提高信息变更时效,避免出现“应退未退”的问题。一是区民政局于2022年3月22日制定出台《关于规范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规定》(黄民〔2022〕21号),强化对乡镇(街道)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质量的考核,积极梳理、排查、完善保障对象财产、户内人员变更和死亡人员预警等,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救助。二是落实探访关爱制度形成救助闭环。根据《关于建立黄岩区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试行)的通知》(黄民〔2021〕31号),按照高风险、重点和一般对象,分别开展每月两次、一月一次和一季度一次的入户探访,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的生活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形成救助闭环。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二)7人重复或叠加享受救助待遇106692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1月追回4名重复发放的残疾人两项补贴75474.5元;违规同时认定孤儿和特困人员的儿童已于2021年12月23日取消特困身份,收回特困救助待遇29822.5元,2022年1月补发多扣除的机构孤儿生活补贴20280元,结算后共收回多支付的生活费9542.5元;2022年1月收回多支付的1名困境儿童生活补贴615元,收回重复支付区福利院困境儿童生活补贴21060元。此7人重复或叠加享受的救助待遇全部收回,共计106692元。

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的交互共享,重点关注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对象,及时清退救助政策中不能重复享受的部分,切实解决重复或叠加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主要是加强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外的社保、退役军人等跨部门的信息比对,重点关注工伤保险、伤残军人补贴、低保低边、养老护理补贴、困境儿童生活费等不能叠加享受的救助待遇,避免重复发放。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三)124名符合条件儿童未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4月3日前将26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27名父母双方重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名低保家庭新生儿以及37名低保低边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的儿童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共计104人。另外,有20人由于退出低保或低边家庭、年满18周岁、户籍外迁等不符合政策,不予纳入保障范围。后期如符合条件,黄岩区民政局将及时纳入保障。

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新生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信息的交互共享,主动发现并及时纳入相关救助保障,避免出现“应保未保”的问题。一是加强民政部门与疾控中心信息对接,建立健全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保障“绿色通道”。于2022年3月1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办理生活保障的有关通知》(黄民〔2022〕20号),规范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生活保障的申请、审核、审定和发放流程。二是建立民政部门与卫健部门的信息对接机制,每月比对数据,提醒乡镇(街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纳入救助。三是压实乡镇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强开展辖区内未成年人入户探访工作,及时了解未成年人家庭生活情况,确保符合条件人员均纳入保障范围。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四、其他应予关注的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 大救助系统数据不完善

(二)基层上传的保障人员电子档案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向省民政厅反馈大救助系统数据更新滞后的情况,并提请省大救助系统提高更新频率,确保数据准确性。在省大救助系统技术有限的情况下,坚持依靠人工入户核实了解有关家庭变动情况。

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数据系统不完善情况下,人工对信息数据的调查、把关,以弥补技术不足。一是严把审核关,对基层上传的保障人员资料严格把关,对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全部退回。二是加强培训。制作申请表格、入户调查表填写模板,区民政局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重点针对电子档案业务工作进行培训。三是区民政局于2022年3月22日出台《关于规范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规定》(黄民〔2022〕21号),对电子档案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提升保障人员电子档案质量的完整性、准确性。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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