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8/2022-66856 文件编号: 黄发改产业〔2022〕132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2-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及战略性
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19 16:21   来源: 区发改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发挥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的引导作用,推动我区循环经济进一步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4号)、《台州市市级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财企发〔2016〕48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台州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黄岩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与导向,符合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发展原则;

(二)必须符合台州市循环经济重点发展方向和发展内容;

(三)项目承担企业年度亩均效益评价非D类,且近三年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联合惩戒目录。

列入台州市大花园建设重大项目2021年实施计划的项目优先选择。

二、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

1、补助范围

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循环经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再制造、海水淡化、节能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 塑料污染治理等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的相关项目。

2、补助标准

对拟安排补助的项目,按照直接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经济因素、示范因素及资源节约和环保因素进行补助。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材料

1.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申请表(附件1),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直接投资清单

(附件3);

2.项目的核准(备案)、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文件;

3.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 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等;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作出承诺,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

四、申报要求及审核程序

1. 1. 请相关企业(单位)登录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云通办平台(政企通)(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点击“查看操作手册”,根据指示进行注册(在平台注册或直接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申报。

区发改局、财政局在线筛选审核。

2.申报截止时间: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审核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3.同一企业相同或类似项目只能申请市级财政补助一次,且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或省项目为同一项目(若为同一项目则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给予配套或奖励),已获区级各类补助的,应在投资额中剔除已享受补助部分。不得多头申报。

4.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将在实地踏看的基础上确定初步入围企业,并统一委托开展项目财务审计。入围企业应做好审计配合工作,否则视同放弃。审计报告要求披露以下内容:

(1)委托人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情况,包括立项名称、时间、批复文号、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执行情况,经审计确认2021年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发票取得和设备到位时间均应在此期限内,付款凭证日期须在截止申报日之前)及投资清单(附件3);县

(市、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情况(含补助文件文号、文件名称、项目名称、补助金额);确认入围企业审计期限内实际缴纳税金总额和实际缴纳地方税金(不包括各类规费和基金)。

(3)企业2021年的纳税情况证明(2021年1月1日至12

月31日)。

(4)对项目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效益、投资等)、示范因素(包括行业内、区域内示范带动作用等)及资源节约和环保因素(包括资源节约、环保、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等)进行评估。

五、其他

联系人: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王朝昕 电话:0576-89170657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葛学谦 电话:0576-84111525

政企通技术服务电话:0571-88231139、88231961、88231952

政企通企业服务QQ群:1040319899

附件:1、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循环经济部分)申请表

2、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循环经济部分)申请汇总表

3、直接投资清单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2021年省、市、县财政补助情况(万元)


企业总资产

(万元)


企业申报期销售收入(万元)


企业申报期利润(万元)


企业申报期上缴税金(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项目总投资(万元)


资金来源


循环链投资金额(万元)


实际完成投资(累计至2021年12月底)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申请理由


注:(1)企业申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项目类型: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循环经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再制造、海水淡化、节能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塑料污染治理,其他。

(3)申请理由:经济因素,经济效益、投资等;示范因素,包括行业内、区域内示范带

动作用;资源节约和环保因素,包括资源节约、环保、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等等。


附件2:

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日期:2022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

地点

总投资

完成投资额

建设起止年限

社会效益

(经济因素、示范因素、

资源节约和环保因素)

申请补助资金

循环链投资金额

累计完成投资额

2021年完成投资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注:2022年度申报会计年限至2021年12月底。

附件3:                                      

直接投资清单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设备或技术、专利、软件名称

凭证号

发票日期

付款日期

单价

数量

金额

供货单位

存放地点

备注



































































注:1、本表所列项目直接投资额仅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范围内(或备案、核准)用于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及研发费用,不

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也不包括征地、设备运输等一切从属费用。

2、严禁列入与本项目无关的设备和技术软件,所列设备必须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范围内)的设备,付款凭证日

期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日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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