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8/2022-66856 | 文件编号: | 黄发改产业〔2022〕132号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及战略性
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的通知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发挥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的引导作用,推动我区循环经济进一步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4号)、《台州市市级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财企发〔2016〕48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台州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黄岩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与导向,符合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发展原则; (二)必须符合台州市循环经济重点发展方向和发展内容; (三)项目承担企业年度亩均效益评价非D类,且近三年无弄虚作假骗取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及联合惩戒目录。 列入台州市大花园建设重大项目2021年实施计划的项目优先选择。 二、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 1、补助范围 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循环经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再制造、海水淡化、节能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 塑料污染治理等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的相关项目。 2、补助标准 对拟安排补助的项目,按照直接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并结合经济因素、示范因素及资源节约和环保因素进行补助。 三、项目申报需提供材料 1.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申请表(附件1),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直接投资清单 (附件3); 2.项目的核准(备案)、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文件; 3.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 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等;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作出承诺,加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和企业公章。 四、申报要求及审核程序 1. 1. 请相关企业(单位)登录台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云通办平台(政企通)(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点击“查看操作手册”,根据指示进行注册(在平台注册或直接使用浙江政务网账号登录)申报。 区发改局、财政局在线筛选审核。 2.申报截止时间: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审核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3.同一企业相同或类似项目只能申请市级财政补助一次,且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或省项目为同一项目(若为同一项目则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给予配套或奖励),已获区级各类补助的,应在投资额中剔除已享受补助部分。不得多头申报。 4.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将在实地踏看的基础上确定初步入围企业,并统一委托开展项目财务审计。入围企业应做好审计配合工作,否则视同放弃。审计报告要求披露以下内容: (1)委托人基本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立项情况,包括立项名称、时间、批复文号、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执行情况,经审计确认2021年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发票取得和设备到位时间均应在此期限内,付款凭证日期须在截止申报日之前)及投资清单(附件3);县 (市、区)级及以上财政补助情况(含补助文件文号、文件名称、项目名称、补助金额);确认入围企业审计期限内实际缴纳税金总额和实际缴纳地方税金(不包括各类规费和基金)。 (3)企业2021年的纳税情况证明(2021年1月1日至12 月31日)。 (4)对项目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效益、投资等)、示范因素(包括行业内、区域内示范带动作用等)及资源节约和环保因素(包括资源节约、环保、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等)进行评估。 五、其他 联系人: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王朝昕 电话:0576-89170657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葛学谦 电话:0576-84111525 政企通技术服务电话:0571-88231139、88231961、88231952 政企通企业服务QQ群:1040319899 附件:1、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循环经济部分)申请表 2、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循环经济部分)申请汇总表 3、直接投资清单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 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企业申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项目类型: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循环经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再制造、海水淡化、节能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塑料污染治理,其他。 (3)申请理由:经济因素,经济效益、投资等;示范因素,包括行业内、区域内示范带 动作用;资源节约和环保因素,包括资源节约、环保、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等等。 附件2: 2022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循环经济部分)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日期:2022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注:2022年度申报会计年限至2021年12月底。 附件3: 直接投资清单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 元
注:1、本表所列项目直接投资额仅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范围内(或备案、核准)用于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及研发费用,不 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也不包括征地、设备运输等一切从属费用。 2、严禁列入与本项目无关的设备和技术软件,所列设备必须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范围内)的设备,付款凭证日 期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日期之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