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42/2022-12059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将部分黄岩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头陀镇等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3-08 11:10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的《关于将部分黄岩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头陀镇等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的通告》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4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元路361号),联系电话:81112012,传真:81112011。

(二)通过网络将意见反馈至:邮箱:2667106609@qq.com。

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关于将部分黄岩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头陀镇等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经研究,将部分黄岩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头陀镇等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使。现就头陀镇等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日起,黄岩区头陀镇、北城街道、江口街道、新前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行政、农村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7个方面82项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一)。

二、自2022年5月1日起,黄岩区院桥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行政、农村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林业等8个方面88项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二)。

三、自2022年5月1日起,黄岩区宁溪镇、北洋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行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行政、农村环境卫生、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7个方面83项行政处罚权(详见附件三)。

四、自2022年5月1日起,黄政发〔2021〕23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上述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对案件特别复杂的,经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商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移送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2022年5月1日前已立案未结案件仍由原区级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黄岩区头陀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黄岩区头陀镇人民政府大楼,联系电话:0576-84996058,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黄岩区北城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 黄岩区北城街道大桥路438号,联系电话:0576-89169019 ,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黄岩区江口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黄岩区江口街道江口街343号,联系电话:0576-89192655,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黄岩区新前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黄岩区新前街道新前路2号,联系电话:0576-89190267,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黄岩区院桥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黄岩区院桥镇人民政府大楼,联系电话:0576-84888111,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黄岩区宁溪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 宁溪镇溪北路宁溪数字警务室,联系电话:0576-84766082 ,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黄岩区北洋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公地址:黄岩区北洋镇综合大楼,联系电话:0576-84961201,投诉监督电话:0576-12345。

附件一:黄岩区头陀镇等4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xlsx

附件三:黄岩区宁溪镇、北洋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xlsx

附件二:黄岩区院桥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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