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6/2022-0363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 2022-03-31 17:13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

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鼓励备案非标电 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浙委办发〔2021〕86号、《黄岩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 革决策部署,坚持惠民让利、稳妥有序原则,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治模式,推动我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淘汰或置换为合规车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数和伤亡率,切实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目标

2022年6月底,完成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总量的30%;到2022年9月底,基本完成淘汰置换。

三、 实施范围和时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黄岩区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实施时间 为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四、 非标电动自行车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标电动自行车:

1.最高限速超过25KM/H;

2.电机功率大于400W;

3.电池电压大于48V;

4.整车质量大于55KG;

5 .无脚踏骑行功能;

6.其他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 ) 的情形。

五、淘汰置换流程

1.车主(代理人)登录“浙江e行在线”填写车主、车辆信息,在线查询各方优惠政策,自由选择形成个性化优惠套餐后, 携带有效证件(个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等)、非标电动自行车、银行卡等到回收代办点办理淘汰置换。

2.回收代办点登录"浙江e行在线”查验车辆、车主信息, 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填写《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并由车主签名确认。确认无误后收回旧车和车牌,并当场兑付车辆回收款。淘汰旧车和电池移交至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回收代办点先行垫付补贴资金。

3.回收企业前往回收代办点收集淘汰车辆电池,查验旧车和 电池并在回收证明上盖章确认。对淘汰旧车车身和废旧电池依法 回收、规范处置。

4 .回收代办点将经回收公司盖章确认后的回收证明连同车牌送至公安车管部门(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5.注销完成后,银行根据补贴名单与回收代办点统一结算财 政补贴。

6.参与淘汰置换活动的回收代办点需提交《黄岩区备案非标电动车回收代办点申请书》,报区工作专班审核确定。回收公司需提交《黄岩区备案非标电动车指定回收公司申请书》,由区商务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后,报区工作专班备案。各乡、镇(街道)根据下辖各村(社区)、园区的场地、备案非标车分布情况,合理布局流动回收代办点,并报区工作专班备案。

六、工作举措

(一) 全面部署,排摸底数。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方案, 倒排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全区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动员部署会,明确部门职责,压实各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依托村(社区)、 企事业单位、网格员等力量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底数。

(二) 加强宣传,精准引导。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新闻等传统媒体和“黄岩发布”等新媒体,分主题、分阶段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淘汰置换优惠政策、置换渠 道、操作流程等信息。充分发挥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力量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开展点对点淘汰置换政策宣传,精准引导动员,使广大车主主动参与提前淘汰置换活动。

(三) 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区电动自行车工作专班负责统 一部署区内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 统筹推进,协商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开展指导、督查以及向上沟通等工作。定期汇总通报晾晒淘汰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负责积极发动村居(社区)、网格员等力量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存量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排摸工作,积极宣传发动,引导居民提前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保障落实辖区内集中回收场地,开展流动淘汰置换。建立指导员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回收代办点做好注销、回收工作。落实应急预案,做好负面舆情处置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协调通过电视新闻广播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从政策规定、淘汰置换流程、新车上牌、执法管理要求等多角度,分主题、分阶段加强宣传报道。关注负面舆情,及时回应疏导。区财政局:负责指导出台提前淘汰财政专项政策,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回收财政补贴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区公安分局:同市车管所提供备案非标车登记信息,做好浙江省非机动车系统外备案非标车注销审核,对回收代办点开展注销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协助街道做好应急预案落实与负面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查处淘汰置换过程中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区经科局:负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及员工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负责对未按规定备案、注册登记、套牌车或非法改装拼装等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查扣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处罚。禁止备案非标车逾期上路行驶,对拒不改正的,一经查扣,强制淘汰报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处置已淘汰旧车乱堆乱放等问题,对占道经营、违规停车、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摸排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非标车辆存量,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淘汰置换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对回收代办点、回收公司、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单位的监管,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区商务局:负责排摸符合非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督促执行回收行业标准,合理布局全区电动自行车回收代办点和回收拆解企业,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确保依法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引导、督促外卖平台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做好备案非标车淘汰置换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淘汰置换过程中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等行为进行查处。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主管行业内企业及从业人员淘汰置换非标车辆。黄岩邮政分公司:负责做好快递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淘汰置换非标车辆。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全行业积极参与提前淘汰置换活动,争取生产厂家补贴和经销商让利政策。组织厂家、经销商开展淘汰置换宣传和发动,协助做好非标电动自行车统一回收、置换和注销工作。

(四)政策支持,落实优惠。组织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各方遵循自愿、自主、公平、公开原则参与淘汰置换活动,采取“财政补一点” “企业让一点”“回收抵 一点” “运营商惠一点” ”金融机构助一点”等方式集成优惠方案,平稳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

1.“财政补一点”:遵循早淘汰多补贴、晩淘汰少补贴、逾期淘汰不补贴的原则,对有黄岩车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根据申请注销时间享受不同额度的财政补贴:2022年6月底前淘汰的每车补贴200元,2022年7-9月淘汰的每车补贴100元,2022年10月起淘汰的不予补贴。

2.“回收抵一点”:根据非标电动自行车车型、蓄电池类型及容量等要素,在回收环节据实抵补回收价格,通过行业协会发布各类车型回收建议指导价。

3.“企业让一点”: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参与淘汰置换活动,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推出优惠营销方案,坚决杜绝先涨价再降价的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最大程度让利于民。

4.“运营商惠一点”:引导电信运营商联合商家推出“办套餐减车款”等优惠措施,根据淘汰置换车主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多档优惠套餐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实现便捷办理。

5.“金融机构助一点”: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提前淘汰置换车主及商家的实际需求,推出减息、免息、送礼包、免手续费等优惠举措。引导保险公司通过降低保费提高保额、提供分级保险方案等方式,提高电动自行车投保率。

(五)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在外卖服务平台、快递物流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特定行业、重点单位率先推进备案非标电 动自行车淘汰置换。鼓励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淘汰置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员工参与淘汰置换活动提供补助。

(六)强化监管、形成闭环。组织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密切关注淘汰置换活动动态,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切实规范回收利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完善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绿色回收。

七、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刻领会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淘汰置换工作形势,积极应对困难挑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筹推进、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把淘汰置换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 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各镇(街道)、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共享信息数据。对淘汰置换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合风险研判,分类综合施策,做好释法说理,防止引发负面舆情和涉稳事件,合力推动淘汰置换活动取得实效。

(三) 专班专干,狠抓落实。成立淘汰置换工作专班,强化专班实体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活动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工作的复杂性,进一 步建立完善新车保供、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僵尸车”清理、 舆情处置等应急工作预案。设立驻店指导员,负责淘汰置换政策宣传、指导回收代办点淘汰置换系统操作、督导商家合规经营、关注舆情宣传、指导回收代办点淘汰置换系统操作、督导商家合规经营、 关注舆情消费纠纷等,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

(四)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制定淘汰置换工作考核办法,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工作专班定期对各街道淘汰置换工作完成进度进行晾晒通报,并就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对触犯刑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街道)定期向区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若对以上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于412日(星期)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联系人:李新建,联系电话(浙政钉):1370576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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