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09/2022-12000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黄岩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关于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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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关于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的通告
为积极响应全区主攻“一千双百”三大跃升行动,加快推动我区在“两个先行”新征程上实现跨越赶超、裂变发展,根据《台州市公安局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实施引人留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户籍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区城镇落户政策通告如下: 1.全面实行城镇地区‘零门槛’落户,在我区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即可在城镇落户。 2.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权的人员,可以申请在房屋所在地登记为常住户口。 3.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在就业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 4.与落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随同登记为常住户口。 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均设有公安综合窗口,并已开通跨省通办、一站式迁移等便民服务,可就近咨询办理。 附:全区公安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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