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1003ZF710000/2022-13889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11-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非台州市户籍学生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告
发布日期: 2022-11-07 10:22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一、参保对象

非台州市户籍,在黄岩区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

      注:由学校于2022年11月21日前统一上报名单。逾期未上报的,需携带有效就读证明及户口簿至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2023年度参保登记。

二、缴费及待遇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1660元,其中政府补助1045元,个人缴纳615元,2022年12月20日结束征缴。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具体缴费方式

1、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描下列支付宝二维码,即可进入缴费界面,选择【我帮他人缴】。

      2、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或扫描下列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社保费缴纳”。

      注:请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费的缴纳。支付宝、微信每日下午17:00至次日早上8:00,过去签约了银行缴费协议的用户,在此期间数据锁定可能无法缴费!

四、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已在黄岩区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先中断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已享受本市范围外其他地区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医疗费用本市医疗保险基金不予重复支付。

3、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学生缴费后请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生效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就近市民卡网点办理,以免影响下一年度医保刷卡报销。注:①不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供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监护关系证明。②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4、台州市本地户籍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5、新入学或转学的非台州市户籍学生可在三个月(含)以内持入学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中途参保登记手续,享受政府补贴,当年度医保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其他人员在超过规定缴费时间后要求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视作应保未保,可在当年补缴其全年个人缴费部分,并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参保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台州市黄岩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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