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7/2022-118965 | 文件编号: | 黄江政〔2022〕87号 |
发布机构: | 江口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1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江口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巩固提升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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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政〔2022〕87号
关于印发《江口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巩固提升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江口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巩固提升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岩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6日
江口街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巩固提升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排查彻底整治“九小场所”火灾隐患,巩固和提升前期省级“七张问题清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成效,集中时间攻坚难点、痛点,防止隐患反复反弹,街道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街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巩固提升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巩固提升月活动,重点做好查而不改的问题,坚持全面网格排查、落实“两类责任”、逐级签字背书、逐一责任捆绑销号,实现“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从被动落后到示范引领,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平稳。 二、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台州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突出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隐患的“返潮”问题。 三、整治措施 具体整治标准参照《台州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评分表》实施,整治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一律严格查处。 (一)对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店铺内违规住人(除小旅馆外),一律立即清理留宿人员或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经营性合用场所,应当首选采取“硬隔离”的消防技术标准。在难以实现完全“硬隔离”条件下,可依据《台州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评分表》有关要求,开设钢制防火门或钢制防盗门(不能开设其他洞口)。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整治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 (六)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 (七)对违规使用可燃易燃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八)对发生合用场所“硬隔离”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的,一律责任倒查;发生上述情况导致“九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抄告组织和纪检部门建议对村干部先免职后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认识要更加清醒。“九小场所”是“小火亡人”的重点风险领域,我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省委“七张问题”清单后,已成为省、市、县党委“一把手”工程,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月活动。各村主职干部要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消防工作底线。 (二)责任要更加明确。街道办事处是此次整治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各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也要深入一线,配合村做好推进和行业支撑工作。各村要在7月8日前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并落实村干部包干制度,组织村干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对“九小”场所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对整治落实情况逐一签字背书,对排查整治不到位,影响综合验收成绩的,一律延伸追究网格指导员和村干部责任。街道班子成员要包干工作任务重的村,其中主要领导要主动包干“九小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附件1)。班子成员要各自在包干村创建示范区,并确保在7月25日前完成,示范区创建原则上以街区(路段)为单位,示范区内“九小场所”单位数量不少于30家。 (三)措施要更加有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每周四下班前,各村上报街道应急办完成整治的“九小场所”花名册,并经网格员、驻村干部、包干班子领导签字背书,建立检查台账。提升月活动结束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活动期间,各班子成员每周至少安排一次督导检查。要加大宣传力度,应急办要每周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做到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教育,向广大群众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追责要更加严厉。要建立责任预警制度,做到“日报告、周排名、月点评”,各村每个工作日要在消防工作群里上报当日整治数据和工作照片。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确保“九小场所”消防整治取得实效,推动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五)质效要更加优良。本次“九小”场所巩固提升月活动,各村要以效果为导向,以全域整治“100分”为标准,确保整治质效优良。7月20日前,各村要发动村干部、网格员开展全域自行验收,村验收人员要逐家填写记录表(附件2)并签字背书,并报街道应急办存档备查,7月21日到月底,街道应急办将安排人员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实行全域自查验收,实行“一户一验收”,并现场签字背书存档备查,验收标准依据江口街道“九小场所”验收方案(附件3),验收结束后,街道应急办向区消安委办报送验收自查报告。对验收未通过的村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附件:1.江口街道班子成员九小场所包干清单 2.“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自我验收记录表 3.江口街道“九小场所”验收方案 附件1: 江口街道班子成员九小场所包干清单
验收时间: 验收人签字:
江口街道“九小场所”验收方案 为做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检验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据《黄岩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如下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标 通过验收工作,全面检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更好地提升“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平安稳定工作奠定基础。 二、验收评定标准 (一)基础工作分(30分)。根据对村软件台账的检查情况赋分(表1)。 (二)隐患整治分(70分)。根据对各村现场抽取10家单位的检查情况赋分(表2)。其中被检查单位得分不得低于95分,各村被抽验单位平均分低于95分,视为不合格。 基础工作分与隐患整治分的百分之七十两项相加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低于90分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消防安全“五大领域”整治的重点内容,也是“七章清单”消防领域的重要工作,是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防范“小火亡人”的重要举措,验收组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切实掌握工作实情,推动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严格验收标准。在验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逐项逐条验收检查,专项整治成效情况均要有相关资料文件等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检查验收小组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客观上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问题的发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对整治质量全面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责成重验。验收期间,要严格执行纪律,自行安排出行方式,不得迎来送往,不接受宴请礼品。
表1: 基础工作评分表 被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表2: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抽验情况统计表 被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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