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19-105658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生成日期:2019-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生猪生产与市场供应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09 11:17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一、问:我区起草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生猪生产与市场供应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47号)7月21日,市政府专题召开会议,赵海滨副市长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和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地按照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联防联控职责,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9月18日、9月27日、9月30日、10月8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包顺富、车献晨副区长在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上又作出四次重要批示,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省、市政策抓紧拟订我区生猪产业发展意见及落实相关工作,有关政策措施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并提交区政府发文部署。

二、问:我区初稿起草过程如何?

根据国家和省市会议部署及国务院与省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及生猪生产与供应的实际情况下,9月23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班人员起草初稿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保障生猪生产与市场供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通知》进行了研究、讨论和修改,内容既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下达任务要求,又结合黄岩实际。明确提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与保障措施等五方面意见,以及3年内生猪生产项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并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多方征求意见,走访全区12个乡镇街道适宜养殖区块30多个点位,查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规划、生态规划、禁限养区划定等资料50多次。区级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于10月27日以区府办[2019]976号函发至19个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三、问:《通知》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走规模化科学养殖的新路、不走散养污染环境的老路,强化政策供给,创新体制机制,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持续深化转型升级,加快提升优势产能和核心竞争力,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问:我区三年内实现目标是多少?

答:根据省、市下达我区任务与要求,通过三年努力,确保至2021年底全区生猪出栏量达到8.3万头,增加6.8万头以上,生猪自给率达到35%以上,培育3个以上年出栏万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生态猪场,打造出标杆牧场,构建起绿色安全、生产高效、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格局。

五、问:《通知》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一是提高本地猪肉自给力。按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防控非洲猪瘟与促进生猪生产“两手抓”,推进畜牧业提质增量转型发展。以种养配套、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加快建设3个以上年出栏万头以上标准化规模生态猪场。要求引进和发展不低于1万头出栏的规模化保障性猪场。生猪等畜禽养殖用地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三方用地协议方式获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报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备案。二是发展生猪绿色养殖。坚持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引领生猪生产高质量发展,鼓励建设大中型数字牧场、美丽牧场。按照治污设施与养殖量相匹配的原则,支持养殖场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优化生猪产业布局,加快“机器换人”步伐,推广生态饲养技术,充分发挥美丽牧场建设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规模养殖场自动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提升生猪产业发展活力。对无法通过整治达到环保和生物安全措施要求的养殖场(户)限期整改或劝其退养。三是提升生物安全水平。“百场引领、千场提升”活动为载体,按照“一场一策”方案要求,组织生猪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中心等场所开展生物安全措施改造提升行动。在年底前完成2个规模养猪场、1个定点屠宰场、1个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提升改造与车辆清洗高温消毒中心建设。四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组织做好辖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建立健全属地村干部监管、乡镇(街道)驻村干部包场(村)、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包片、兽医技术人员联系指导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乡镇(街道)要开展日常巡查,按规定做好辖区生猪发病和餐厨废弃物饲喂、私屠滥宰等情况的排查、无害化处理监管、相关场所消毒措施落实等有关防控工作;对餐厨废弃物喂猪、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私屠滥宰、经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五是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区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协作机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市场形势研判,切实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增强市场调控能力。要拓宽生猪调入的渠道,加强与生猪主产区的点对点的对接,全力落实冻猪肉的贮备工作;严格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管理,加大运输环节查验力度,严厉打击调运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畜禽产品索票索证,闭合市场销售环节追溯链条,维护市场秩序;严格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六、问:我区财政政策支持有哪些

答:对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建(扩建)的万头(含10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积极帮助申报省部项目补助,达到生态示范牧场标准并通过验收的,财政给予不高于项目基础建设投入总额35%的综合奖补(含上级补助资金)。

七、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生猪生产供应保障和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深化基层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主要工作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将疫病防控和生猪增产保供工作(年出栏万头以上)纳入区政府对乡镇街道的工作目标考核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统筹整合现有渠道资金,落实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美丽牧场、数字化牧场、标准化示范场等高水平生态养殖场建设,提升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积极推广生猪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双保险”等模式,将政府预防性扑杀病猪纳入能繁母猪和生猪保险责任范围,降低养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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