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87/2021-10688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1-09-28 10:48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机构名称

黄岩区应急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本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本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本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党委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开展并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组织执行省、市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十八)依法承担全区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地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 档案、安全、后勤、新闻宣传、人事、机构编制、党建、财务、舆情应对、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 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地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安全生产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 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考试发证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并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行政审批科。负责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相关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五)减灾救灾科(挂应急监督管理科牌子)。统筹组织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六)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相关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机构负责人

尚杨玉

地址邮编

黄岩区西城街道劳动南路281  318020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00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公开电话

0576-84616103 传真:0576-84616120

投诉电话

0576-84616103

电子邮箱

hyyjgljbgs@163.com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