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540/2021-10595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征求《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2 10:47   来源: 区司法局 字体:[ ]

为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区普法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普法办。联系人:郑英,邮箱:hypfb@126.com 联系电话:84116167。

全文下载见文底。

黄岩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持续扩大,普法教育机制不断完善,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法治宣传教育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为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做好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统一思想和行动,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黄岩打造三张“金名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全民普法工作实践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共进,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供给率、覆盖率、参与率,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守法普法领域改革,不断激发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全民普法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和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精准数字化普法成效更加明显,社会化大普法格局进一步构筑,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学院课程的重点内容,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开展深入研究和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多种形式,统筹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以“宪法十进”为载体,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公民意识,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公民宪法体验。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充分运用地方资源建立民法典宣传、展示、体验阵地和载体,使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真正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讲好党史故事,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等宣传。开展“法雨春风”“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口袋书传播途径,组织“律师服务团”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降低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打造“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土壤,使营商环境法律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执法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司法保障更加有力,守信践诺氛围更加浓厚,为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法治保障。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的贯彻实施和数字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美丽黄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宣传国防法、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疫病防治、安全生产、婚姻家庭、依法信访、禁毒、艾滋病综合防治、应急管理、反邪教、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个人信息保护、教育医疗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一)坚持教育引导,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以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等为重点,分层分类有序开展、有效推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一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大力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制约性。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针对履职需求分级分类开展学法用法,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学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考核,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列为干部日常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全面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把法治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各阶段、各环节,培养中小学生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主题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构建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式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教学方法。推进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力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权益保护,开展社会闲散青少年教育帮助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工作。

三是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深化宗教场所“十百千万”普法工程,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线,加强《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使法律法规真正走进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心中,落实在行动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将普法工作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指导宗教场所建立学习制度,把学法内容列入学习计划,以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促进管理水平制度化、法治化。

四是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等活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老年人法治宣传,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在黄岩经商、就业、求学、生活人员的法治宣传,提升尊法守法意识,及时了解法治黄岩新实践和新成就。

(二)强化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结合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把培育公民法治素养融入到“重要窗口”建设实践,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相结合,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居住、文明就餐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依托信用建设“531X”工程,把公民日常守法纳入公民个人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以法治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敬老爱亲等美德善行,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四、深化全民普法工作机制

(一)加强融合式普法。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通过“请进来、走下去、面对面、敞开门”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具有较强对象感、体验感、参与感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通过制定普法工作指引、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效普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各领域,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复议办案人员等在提供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深化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及时向公众释法明理,使典型案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深入推进《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加强普法工作建章立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教育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将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普法共建法治社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强法治队伍,推动形成全面依法治区的整体合力,推动普法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强化执法部门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法治修养,优化执法司法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幸福感、满意感、获得感。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等加入普法讲师团队伍,为社会普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专兼结合的普法志愿者团队建设,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支持国家工作人员、教师、专业社会工作者、文艺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行列,推进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发动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等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志愿服务。

(三)创新数字化普法模式。运用数字化赋能带动普法内容、形式、载体转型,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有效推动本地普法平台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的对接。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构建线上线下并行联动的“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体系,把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同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结合起来。积极依托数字技术企业、现代传媒企业的新技术新手段,开展互动式、应用式、场景式普法,优化体验感,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完善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有机融合,培育集普及行业专门知识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等阵地,深化“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在创建中,注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融入和红色法治文化的体现,把法治宣传融入公众生活。到2025年,至少新建1个宪法主题公园,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公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文化熏陶、感受法治力量。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个人等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创作。继续打造以案释法精品工程、黄岩“小橘灯”工作室、“四季普法”、“全域反诈 全民行动”、“破冰行动”等普法宣传品牌。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拓展“守法惠”服务项目,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法治乡村建设水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育工作,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倍增计划,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法治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

(二)构建基层治理法治化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加快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依法落实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要求。加强和创新区域社会治理,提升区域防控风险与服务群众水平,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引领联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深化行业和专项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法律进学校”,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推进“法律进企业”,加大涉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理念;推进“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七、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前三季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制定的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报区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检查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贯彻落实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台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内容,健全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上报上一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的执行情况,并及时上报本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要注重分层分类建立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加强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要加大对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的政策支持。财政要加强普法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听取专题情况汇报,规划实施终期进行总结验收和检查考核;政协要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聚力量、建言献策,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要统筹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普法办要加强管理服务,开展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黄普办〔2021〕8号“八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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