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1003ZF710000/2021-10541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8-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发布日期: 2021-08-17 15:32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从2012年开始,

个人账户已经实现家庭共济了!

但还有很多人对家庭共济有疑问,

以及如何把家人的医保卡绑定起来?

小编整理了几个常见的问题,

还不了解的小伙伴,往下看哦!


以下是提问解答环节!

问:“家庭共济”里的“近亲属”指哪些人?

答:您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祖孙关系、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同时,近亲属也必须是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问:一个参保人最多能绑定几个近亲属?

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但被授权的近亲属只能使用一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


问:办理绑定后,何时能够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

答:办理后,即时生效。


问:哪些费用可以共济?

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近亲属可用于支付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城乡医保门诊非定点医药机构除外)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整形、美容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除外)。同时,还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问:我的历年账户还有余额,可以使用亲属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吗?

答:不能。只有在被授权人用完本人的历年账户资金后,才可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


问:我的儿子参保在杭州市,我也按照规定办理了家庭共济,为什么就医时没有使用我的历年账户?

答:只有参保人员和近亲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才能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目前仅限市本级、椒江、路桥三地。近亲属在以上三地以外的,需携带以下资料手工报销: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3. 门诊病历及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那么“家庭共济”怎么绑定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浙里办”平台的操作流程。

下载“浙里办”APP,登录个人账号并实名认证。当前站点选择黄岩区。首页直接搜索→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备案服务→家庭共济模块按提示操作即可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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