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03ZF710000/2021-105415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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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开始, 个人账户已经实现家庭共济了! 但还有很多人对家庭共济有疑问, 以及如何把家人的医保卡绑定起来? 小编整理了几个常见的问题, 还不了解的小伙伴,往下看哦! 以下是提问解答环节! 问:“家庭共济”里的“近亲属”指哪些人? 答:您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祖孙关系、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同时,近亲属也必须是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问:一个参保人最多能绑定几个近亲属? 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但被授权的近亲属只能使用一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 问:办理绑定后,何时能够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 答:办理后,即时生效。 问:哪些费用可以共济? 答: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近亲属可用于支付在浙江省定点医药机构(城乡医保门诊非定点医药机构除外)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整形、美容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除外)。同时,还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问:我的历年账户还有余额,可以使用亲属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吗? 答:不能。只有在被授权人用完本人的历年账户资金后,才可使用授权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 问:我的儿子参保在杭州市,我也按照规定办理了家庭共济,为什么就医时没有使用我的历年账户? 答:只有参保人员和近亲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才能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目前仅限市本级、椒江、路桥三地。近亲属在以上三地以外的,需携带以下资料手工报销: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3. 门诊病历及医疗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那么“家庭共济”怎么绑定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浙里办”平台的操作流程。 下载“浙里办”APP,登录个人账号并实名认证。当前站点选择黄岩区。首页直接搜索→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备案服务→家庭共济模块按提示操作即可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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