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黄岩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1-06-29 16:20   来源: 区住建局 字体:[ ]

蔡赛珍代表:

你在台州市黄岩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和完善老旧小区管理的建议》(第122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居民生活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2013年以来,我区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改造”原则,提早谋划、主动作为、下沉重心,已累计投入1.2亿元,改造老旧小区47个,完成现状近60%的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4月,金桂花苑小区入选住建部第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九项机制”试点案例集》,海棠新村改造在省老旧小区改造电视电话会议作为经典案例交流。

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我区的老旧小区改造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改造经验,你在建议中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今后的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们将继续保持住先进的工作做法,并充分接纳和吸收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提高小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倾听民意,做好“谋”字文章

我们按照“情况明、方法对、措施实”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民生导向、聚焦效果导向,发挥好居民主体作用。一是问需于民,科学选择改造范围。坚持“三步走”,合理确定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第一步,由区“旧改办”牵头,全面梳理老旧小区数量,建立“黄岩区老旧小区改造动态数据库”;第二步,由社区居委会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和居民意愿,根据改造的轻重缓急,从数据库中选择初步改造意向名单;第三步,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进行充分协商沟通,最终确定改造小区名单。二是问计于民,准确把握改造重点。我们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提供“菜单式”改造清单,由小区居民自主勾选最希望改造的具体内容,充分倾听民生民意。具体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一期、二期共6年(2013年-2018年)39个小区的改造经验,总结出10个改造基本项目、10个改造提升项目,供小区业主选择。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将有限的资金优先实施群众要求最迫切、意愿最集中的改造内容。三是问效于民,精心做好过程管控。我们以“共同缔造”的理念,在改造过程中,通过畅通公示渠道、邀请市民参与等具体措施,保障改造施工顺利推进。如建立了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由住建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参建单位、居民代表等参加的工程例会,通报工程进度情况、明确下周施工计划、解决住户反馈的主要问题。并及时将最新动态在小区宣传栏、楼道公告栏中进行公示,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扰民、获得业主认可。

二、创新改造模式、系统联动推进,做好“改”字文章

我们主动创新改造模式,丰富小区配套功能,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因地制宜推进整体性改造。一是“集成打包改”,创新采用EPC模式。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单个工程体量较小,高水平设计施工单位参与意愿不高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采用EPC改造模式,将城区老旧小区三期四期改造项目中的27个小区一次性打包进行招标,通过“打包改造”的形式,有效扩大工程量,提高对高水平设计单位、高资质施工单位的吸引力。二是“片区联动改”,完善社区整体功能。探索将临近的老旧小区作为一个整体来打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满足居民美好生活品质提供更多可能。比如利用海棠新村原社区配套用房,建立了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文化礼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引进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公安警务室,沿街商铺提供餐饮、超市等生活便利性设施,基本做到了不出社区就能满足绝大多数生活所需,打造了“15分钟生活圈”。三是“最多改一次”,实现改造一次到位。为了避免老旧小区改造年年改,但年年改不到位的困境,我们将老旧小区改造与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有机结合,积极践行“最多改一次”。

三、多方出资保障、缓解资金压力,做好“引”字文章

为了破解建设资金困局,我们积极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在地方财政提供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采用了“上级补助一点、居民出资一点、管线单位支持一点”的多元化多渠道资金筹措方式。一是上级补助一点。紧紧抓住上级政府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积极做好资金申报、项目入库等工作。去年,我们的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项目纳入了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补助计划,获中央财政补助1529.39万元、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77.94万元、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97.78万元,总计2505.11万元。二是居民出资一点。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利用小区物业维修基金和居民出资自筹的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老旧小区改造中来。比如有条件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由政府加梯办引导,居民自主筹集资金,进行电梯加装。政府按照每台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实施主体(小区业主)自行承担。三是管线单位支持一点。对于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的各类管线,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照“谁产权谁治理、谁运营谁规范”的原则,引导管线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自行出资参与改造。

四、强化后续维护,建立长效机制,做好“管”字文章

城市建设,三分建、七分管。如何抓好长效管理,让居民持续享受民生福祉,才是政府的夙愿和居民的期待。我们将积极配合城市管理部门,从物业管理行政职能出发,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水平。一是调整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实际需求,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共同商议,整合老旧小区周边配套资源,形成新的物业管理区域,为后续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打好基础。二是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实现居民自治的基础。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委会帮助老旧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制定并完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为老旧小区管理规范化打好基础。对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街道办事处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共同解决管理难题,帮助小区平稳过渡。三是帮助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物业管理协会、社区党组织,共同为老旧小区管理出谋划策,通过提高物业缴费标准、创造公共收益等方式筹措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在条件成熟的小区,逐步引入专业化物业公司,为小区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

感谢你对我区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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