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111/2021-10214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6-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疫情防控权威通告】黄岩区疫情防控2021〔6〕号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6-17 11:04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6〕号


    当前,广东省本土疫情尚未得到控制,6月10日,省内温州市又发现报告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端午节期间人口流动加大。为全面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来黄返黄人员健康管理

    1.对境外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在其入境第28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其中,对在浙江省内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目的地为黄岩的入境人员,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前往隔离点进行“点对点”闭环转运返回黄岩,请人员务必在隔离点服从安排,等待转运。对在省外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黄返黄入境人员,请提前联系所属乡镇(街道)、单位、村(社区),建议家属“点对点”接送返浙返黄;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黄返黄的,及时上报行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停留。所有入境隔离解除的人员返黄后请第一时间前往中医院再次进行免费核酸检测(须提前一天预约,电话:13566655186),后纳入社区管理实施居家健康观察,对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入境人员,在指定的适宜场所实施健康观察。

    2.根据当前国内疫情形势,要求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湛江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黄返黄,如仍来黄返黄的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发现疫情暂未列入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黄返黄人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具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要高度关注,做好流行病学史询问和病人基本信息登记,实施闭环管理。未开设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在日常医疗工作中不得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二次发现,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人员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并落实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制度。境外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上规定根据国家、省、市防疫指挥部规定动态调整。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6月13日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