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1-05-24 10:12:02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的相关信息,特编制《黄岩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登录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hy.gov.cn)信息公开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中区统计局专栏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统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黄岩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区统计局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公告信息、信息公开年报等方面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统计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区行政大楼18楼)查阅索取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区政府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zjhy.gov.cn/col/col1621775/index.html)。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区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区统计局申请获取。区统计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 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部门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统计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为办公室,地址:黄岩区行政大楼18楼,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电话:0576-89184006。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黄岩区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字样。信函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黄岩区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地址:http://www.zjhy.gov.cn/jact/front/front_main?sysid=110)。申请人以“方式2”或“方式3”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接受核实。办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3、申请处理

(1)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补正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不属于区统计局掌握的信息,区统计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区统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区统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区统计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区统计局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20 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 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情形。

区统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区统计局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576-89184006,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统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台州市统计局(上级主管部门)、黄岩区监察局或黄岩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举报。

(二)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黄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黄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