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参与旅游项目建设规划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策划组织旅游宣传活动和重大促销活动,培育旅游品牌。
(三)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智慧旅游、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体系建设。
(四)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星级旅行社、星级饭店评定、申报工作。
(五)完成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