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8/2021-111661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1-05-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防汛防台
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1-05-20 17:36   来源: 区发改局 字体:[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发生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以及相关防御设施出险等突发事件,保证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能源两线安全。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台州市黄岩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本部门的台风、暴雨、洪水灾害以及相关防御设施出险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体系及职责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响应;上下联动,共同应对等原则

(二)领导小组

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能源发展科、价格收费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科、投资综合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 科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召集防汛防台会议,草拟和转发有关防汛防台文件、通知,确保指挥畅通;组织关于开展防汛防台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安排落实台汛期间值岗工作,及时掌握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做好灾情统计、核查、评估和上报等工作,落实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经费,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筹措安排资金,并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人事教育科:负责防汛防台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能源发展科:负责对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深入排摸各油气管道企业及时整治因雨情汛情变化产生的新隐患对油气长输管道周围可能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的部位加强巡查力度,采取有效防灾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完善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协调联动机制,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等应急工作

投资综合科、国民经济综合科:指导、督促、协调本区防汛防台基础设施的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指导重点工程的防汛督查工作;优先落实应急项目、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

价格收费管理科:监测、监控、稳定灾害期间和灾后物价工作。

三、应急响应措施

遵照《台州市黄岩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本部门在同一时间内响应区防指的决定,启动对应的防汛防台应急级别,并根据黄岩区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级别作出对应措施:

Ⅳ级应急响工作内容和要求研究部署防御工作,并视情启动防汛防台Ⅳ级应急响应,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加强两线管道安保工作。

Ⅲ级应急响工作内容和要求召集防汛防台相关成员,研究部署防御工作,并宣布启动防汛防台Ⅲ级应急响应。通知加强值班,密切掌握汛情和风情影响的变化情况,及时协调处理防汛防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Ⅱ级应急响工作内容和要求防汛防台应急会议,各科室相关成员参加,部署防御工作,并宣布启动防汛防台Ⅱ级应急响应。局安排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检查两线管道防汛防台工作,对存在隐患的两线管道进行重点督查。

Ⅰ级和超Ⅰ级应急响应工作内容和要求防汛防台应急会议,各科室相关成员参加,部署防御工作,并宣布启动防汛防台Ⅰ级或超Ⅰ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由局党委部署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单位各科室具体组织实施。各成员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要时局领导和科室成员分赴重点防护单位抗灾,靠前指挥。及时通报汛台动态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报送有关防洪防台抗灾相关信息。

应急响应结束根据区防指的决定,当本部门险情已得到有效控制,适时宣布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结束,视灾情转为善后阶段。

四、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报请局党委给予表彰奖励。

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照章问责;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中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妨碍防汛防台抢险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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