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医疗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献血管理、医疗保健工作。指导、监督并具体承担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日常管理与处置。承担全区执业医师的考试资格审核、注册、登记、发证,以及执业护士报名资格审核和转报等工作。指导全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拟订中医药(中西医结合) 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中医药科技创新,负责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继承、传播、发展,指导全区民间医药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指导、推进卫生健康重大改革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区属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