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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10002058/2021-109988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黄岩区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黄岩区高桥街道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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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岩区高桥街道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公告
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11月16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高桥街道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黄岩区高桥街道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报告》(台黄审财报﹝2020﹞21号),审计报告收悉后,我街道高度重视,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逐条进行梳理,逐一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审计指出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我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修订和完善了高桥街道财政预算管理相关制度,重构了财政预算管理流程,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委对街道预算管理的监督作用,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津补贴及福利发放控制方面的问题。 ①针对“违规发放驾驶员里程补贴1656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已于2020年12月15日全额收回了驾驶员里程补贴16560元。 ②针对超预算列支工会经费6.02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收回工会经费6.02万元,同时加强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 ③针对外单位(人员)奖补及福利发放控制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甄别收回基层站所(人员)等经费1.81万元,对非街道人员就餐,在机关食堂管理制度中进行了规范,对村主职干部报酬发放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加强对支付管理环节风险点评估,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 (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控制方面的问题。 ①针对公务接待如实反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3﹞22号)有关规定,及时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接待费审批控制,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如实反映公务接待情况。 ②针对未经政府采购购买公车保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通过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加强公车保险政府采购管理,严格在浙江省财政厅公布的网上服务市场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机构范围内采购公务用车保险。 三、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针对购买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街道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加强了对集中目录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项目的采购管理。 ②针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通过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完善资产登记台账,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账实相符、管理有序。 ③针对部分费用白条列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执行票据法有关规定,对不合规票据一律退回,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④对于审计抽查发现“购买货物、服务时额外支付税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及时加以分析核对,如数收回了多付款项25788.58元。同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对费用支出合理性审核把关,确保费用支出合法、合规。 ⑤针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通过账龄分析法,对往来款进行了分类梳理,加强了对往来款清理,对未能收回的往来款查找原因进行分类管理,及时清理。 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针对政府性项目未通过“在建工程”归集反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按照最新政府会计准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对政府性项目投入会计核算。 ②针对甬台温高速黄岩段两侧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高桥段)完工后未及时结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街道对未结算的甬台温高速黄岩段两侧景观提升工程项目(高桥段),通过与施工方沟通,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施工方整改到位。 五、村级财务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针对部分限额上支出未严格执行“三化十二制”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街道农经部门和村账代理中心加强审核严把关,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通过组织村级管理“三化十二制”专题培训、专题学习等措施,助推村级治理“三化十二制”落实到位。 ②针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开工率、结算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街道对2020年12月底尚存的2018至2019年所有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了梳理,全面分析原因,对因规划调整等原因,已不具备建设施工条件的2个村的一事一议项目,经村两委会议决定取消,已上报区财政局批准。其他未开工项目已督促项目所在村尽快开工,已完工未完成财务结算的项目所在村加快办理财务结算,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动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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