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12/2021-11151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12-31 16:30   来源: 区民政局 字体:[ ]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加快黄岩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黄岩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黄岩区积极营造养老、敬老、孝老的社会环境,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间,黄岩区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质量提升、标准制定、人才队伍、财政支持等方面出台相关区级政策达15个。在组织实施方面,出台了《关于印发黄岩区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黄岩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制定了《台州市黄岩区敬老院管理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文件。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制定《黄岩区养老服务业人才队伍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医养结合方面,出台《黄岩区康养联合体建设试点方案》。在财政支持方面,出台《关于调整养老服务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等,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均衡。第一,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2017年台州市第一个护理型养老机构——朗高养老院在黄岩落成,2019年投资6400万元建成朗高康复养老院,2019年底投资1.3亿元的黄岩区福利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十三五”期末,黄岩区共有养老机构4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4家、民办养老机构28家;42家养老机构共设有床位数608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有3119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4.1张。实现省定“到2020年每百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达到4张”的目标。第二,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十三五”期间,共建成28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2家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机构实现社会化运营。第三,积极推进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63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是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展安全整治和常态化质量巡查,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发展。探索“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新模式,先后引进钱江、台州市一家亲养老事业发展中心和浙江君同物业有限公司等多个专业服务商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进行社会化运营和管理。到“十三五”期末,累计服务老人达39000人次。持续深化医养融合,全区所有养老机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均与医疗机构签约,4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建成江口朗高、新安康复医院2家“康养联合体”。

四是探索开展智慧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对接养老服务供应商和为老服务组织,为居家老人及时、精准提供服务。同时,推进“互联网+机构养老”。依托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实现一个平台管理全区养老服务、一张地图展示养老资源信息。居民可通过“台州养老在线”小程序在线咨询、查找养老服务信息、选择周边养老服务资源、进行线上预约。全区所有的养老机构都公布了本院简介并开通线上预约功能。

五是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十三五”期间,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对机构养老护理员培训达1830余人次,组织培训家庭养老护理员12643余人次。积极推进社会志愿为老服务机制,开展“1+1”助老行动,并推出“银龄”互助、“为老志愿服务”等10个服务载体。“银龄”互助小组和义工为老服务小组定期上门为全区1070位居家安养的单身老人开展志愿服务。调整、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区养老累计投入8.49亿元,其中区财政投入2.9亿元,带动社会资本5.59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六是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初显成效。建立定期探访工作制度,覆盖全区所有农村留守老人、困难老人;实施敬老院“公建民营”并鼓励敬老院扩大老年人收住范围,利用空余床位无偿或低偿接收养老困难老年人;开展部门帮扶与社会志愿承诺服务相结合的“互助式”养老模式。探索新型村集体老年公寓养老模式,新前街道西范村集体出资建设村老年公寓,实现老人不离村、不离家的“家门口”养老。

专栏1   “十三五”期间黄岩区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单位)

2015年

2020年预期目标

2020年完成情况

社会

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2.57

28.8

30.3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5.4

17.9

20.9

养老

服务

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张)

38.4

50

61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张)

38.4

40

41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

40.29

50

51.2

投入保障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

50以上

55

(二)养老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十三五”期间,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不断加速的人口老龄化趋势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相比,短板和不足依然存在。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健全,缺乏统一的需求评估体系、监管机制不健全、服务标准不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举措、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和措施仍需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如缺乏针对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专业护理机构,失能失智老人专业照护能力比较薄弱;社区养老服务单薄,老城区缺少养老服务用房,对居家养老支持功能弱,养老服务保障有待加强;相关养老服务支付保障制度和措施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养老支付能力。

二是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均衡。全区超过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不足3%的老年人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全区养老机构入住率为33.75%,空置率高;养老资源集中分布在城区和经济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东西部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城乡消费水平差异巨大,西部山区老人对配送餐等服务消费意愿较低;农村养老服务用房条件不佳;整体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水平低。

三是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学历低,年龄大等情况较为普遍,相关专业人才匮乏,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服务人员配备不足,人员队伍建设滞后,全区养老服务队伍中共有护理员315人,护士40人、医师16人、康复师2人、营养师3人,没有养老机构配有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缺乏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养老服务岗位吸引力弱,服务人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有待提升。

四是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有待健全。全区养老服务发展缺乏统一的监管机制和行业标准。在行业的准入与退出、养老服务质量的监测与评估、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从业人员资质、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监管不足问题。同时,在落实养老服务行业优惠政策、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产业融资等方面,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监管落后于产业发展的问题。

(三)“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根据公安部门统计,截至2020年12月,黄岩区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有15.04万人,比重达到24.3%,为全市最高,老年人总失能率约为10.1%。“十四五”时期,黄岩区人口老龄化将呈现加速发展态势。预计到2025年,全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18.6万人,占比将上升至30%,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超过3万人,老龄化向深度老龄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总体而言,养老服务发展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

一是国家、省、市的高度重视带来新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和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以及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和持续推进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建设,促进旅商文体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要求,新时代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正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二是“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指明新方向。“十四五”时期,浙江省将全力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黄岩区以“千年永宁、中华橘源、模具之都”金名片为指引,以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为方向,奋力打造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相适应的养老服务“重要窗口”。

三是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新支撑。“十四五”时期信息技术升级将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智能终端设备性能将进一步提升,互联网-物联网线上线下不断融合,不仅会带来生活方式的变革,也会催生养老服务的新手段、新场景,将促进为老服务的科技含量和养老服务业能级的提升。

四是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新挑战。随着老龄化加速和高龄化发展,失能失智照护刚需凸显,而家庭空巢化、小型化的趋势导致家庭照护功能不断弱化,社会养老服务供给压力不断加大;数量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将催生更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保障需求,老年人需求重心将由生存必需型向享受型、发展型、参与型转变,应对养老问题任务仍繁重艰巨。

五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今后一个阶段我国养老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活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物业企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养老服务新模式不断涌现,为推动黄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思路和方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通过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市场和社会参与的方式,聚焦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失能失智照护,聚焦养老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挖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养老服务更充分、更均衡、更优质发展,奋力打造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相适应的养老服务“重要窗口”。

(二)基本原则

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财政投入,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可持续方向,财政补助方向从“补供方”转向“补需方”,重点保障高龄、失能、失智和困难家庭老人的服务需求,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支付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从兜底向普惠发展,确保人人享有多样化的基本养老服务。

激发家庭养老功能。倡导传统孝道和家庭美德,增强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意识,发挥家庭在养老服务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支持家庭养老基本功能,提高家庭照护能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同时加强居家养老专业力量支撑,为家庭照护营造良好环境。

培育多元养老服务供给。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激发社会活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家庭四力驱动的机制。同时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以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为基点,链接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促进各类养老服务业态融合发展,提高运营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

倡导积极老龄化理念。弘扬积极老龄化理念,鼓励老有所为。鼓励老年人发挥作用,支持老年群体力所能及参与城乡社区公益服务,激发个人潜能和价值。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融入社会,重新投入工作和创造新的增长,提升老年人的健康观念和个人追求。

(三)总体目标

积极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养老均衡覆盖,城乡养老服务差距不断缩小,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坚持“保障基本、聚焦刚需、适度普惠”的原则,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更加健全,养老服务更加充足,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兜住基本养老服务民生底线。

——城乡社区对居家养老的支持功能更加完善。倡导传统孝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为居家养老提供充足的服务支持,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差距不断缩小。

——养老机构服务更加优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养老机构积极转变服务和提高质量意识,服务队伍配置更加合理,养老服务产品进一步拓展,老人的满意度持续提高。

——专业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统筹做好资源整合,扩大队伍总量,提升人员素质和职业化水平,加快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在院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

——医养、康养持续融合。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台州市康养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引导专业医疗、康复资源与养老服务对接,推进“医、康、养、护”协同发展。

——智慧养老服务继续深化。落实省委“数字经济”发展要求,推动养老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合理统筹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深入发展,老年人获取服务更加便利。

——养老服务新业态不断丰富。确立养老市场发展与科技创新、智慧健康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目标,树立“养老+”发展理念,推动养老与医疗、文化、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养老服务新业态。

——养老行业监管更加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完善养老行业综合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形成规范有序的养老市场发展环境。

专栏2   “十四五”期间黄岩区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单位)

2020年

2022年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1

每万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张)

6.2

10

20

2

智慧养老院数(个)

0

1

2

3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51

55

58

4

康养联合体数(个)

1

4

10

5

康复辅具租售中心数(个)

0

1

1

6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人)

——

20

25

7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6

20

25

8

养老护理员高级和技师级占比(%)

——

15

18

到2035年,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更加深入发展,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具有黄岩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部分领域工作为浙江省乃至长三角地区提供黄岩样板。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实施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行动

1.发展普惠型养老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包括公建民营机构)的公益属性,集中收住政府保障兜底对象包括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养老机构加强财务审计和年度审查,确保公益性,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深入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鼓励和支持一般老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构建老年友好宜居环境。

2.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根据省级老年人统一的需求评估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开展老年人需求评估服务,将需求评估结果作为享受政府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精准识别困难家庭老人、失能失智老人,政府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依托“浙里养”和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形成统一的老年照护信息和需求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范围逐渐扩大。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补贴精准发放;完善社区助老员制度和居家探访制度,对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人每月至少探访1次,提升社区居家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敬老公益项目和老年志愿活动,营造尊老、敬老、孝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专栏3   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和能力评估工程

“十四五”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服务,定期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和生活能力评估,成立专业的调查评估工作小组,分街道/乡镇定期对辖区老年人进行需求调查和生活能力评估,全面掌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和生活能力,出具评估报告并上传“浙里养”平台,形成完善的养老服务需求数据库,为精准研判基本养老服务内容的提供和今后养老服务发展方向夯实基础。

(二)实施养老机构服务提升行动

1.规范养老护理人员配备

完善养老机构专业社工人员配备,养老机构中,每60名老人至少配1名社工,为老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高老人的服务满意度;鼓励机构引进社工专业毕业生或持证社工人员,签约乡镇街道社工站或其他社工组织,定期为老人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提高老人参与感和获得感;加强护理员人员培训,参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岗位设置与服务规范》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养老机构护理分级与服务规范》,按1:10的标准足额配备养老护理员,促进养老护理队伍结构更加合理,适应养老护理人员合理配备需求,推动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发展。

2.优化养老机构功能布局

根据第七次黄岩区人口普查情况,按照“机构就近就便”原则布局,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并纳入台州市国土空间利用规划。推进养老机构结构性调整,聚焦失能失智及高龄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引导新建养老机构向养护型发展,设置认知症照护专区;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入住老人数量少的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区统筹适度集中供养,改造后的敬老院床位不少于7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不低于58%,达到二级养老机构标准。优化床位功能结构,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新增养老床位重点突出护理型床位和失智照护专区建设,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总床数的58%,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达到20张。

3.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2022年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提升年专项行动,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有序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2年内全区80%的机构评定服务标准达到二级以上,至少培育1家不低于四星标准的高端养老机构。强化评定结果运用,发挥高等级养老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养老机构服务向周边社区延伸,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专栏4   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工程

1.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规范》等行业标准,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标准落实绩效评估,建立健全保障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十四五”末,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100%。全区80%的机构评定服务标准达到二级以上,至少培育1家不低于四星标准的高端养老机构,并落实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关联挂钩,体现不同等级养老机构在补贴等级、信用等级、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层次性和差异性。

2.聚焦满足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重点扶持发展以失能老人照护服务为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不低于58%。通过新建、改扩建的方式,在养老机构中布局建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并制定相应的服务设施、服务规范、人员培训等标准。

3.“十四五”期间,各乡镇至少建立1个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发挥机构对区域内其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功能。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

(三)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行动

1.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布点

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在中心城区构建“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街镇层面,重点打造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居层面,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和布局。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标准配建。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规定接收、管理、运维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养老设施。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

2.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探索建立养老机构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六大功能”,持续推进“家院互融”社区养老模式,发展“社会组织+物业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农村老年公寓+养老服务”等新模式。通过专业机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区域整体资源优势和机构专业优势,满足老年人就近得到养老服务的需求。发挥黄岩区老年大学和黄岩区老年开放学院的功能和作用,支持老年教育发展、通过送文化到基层,举办知识讲座和各类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感,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探索打造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平台,集聚区域各类资源到社区提供为老服务,整合家政、物业、餐饮、物流等服务资源,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3.提高家庭养老照护能力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022年,达到50张床位;支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依托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实施家庭照护者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支持专业组织和机构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上门照料和喘息服务;坚持并完善家庭医生、责任医生签约制度,定期、定点开展居家养老健康服务。

4.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倡导积极老龄化,鼓励老有所为。充分发挥乡贤会等慈善组织的助老为老作用,拓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筹资渠道,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模式,100个以上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实现供餐、送餐服务,覆盖有需求的老人群体;完善志愿支持网络,建立养老志愿者服务及培训的常态机制,培育打造专业化的志愿服务团队,以“1+1”助老行动等项目推动养老志愿服务长效化。充分引导发挥基层老人协会在服务老人中的作用,支持老年志愿者发挥专长,参与“互助式”养老公益服务。探索“时间银行”模式,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持续开展政府购买公益创投项目,着力培育全社会爱老、敬老、孝老的良好氛围。

专栏5   实施15分钟养老服务圈打造工程

1.严格落实新、旧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标准配建,按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标准,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配齐养老设施。到2023年,新建小区与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置率均达100%。

2.到2023年,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置智能呼叫、全时监控、智能报警等设施设备,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场景应用,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实现为老年人和家属提供在线咨询、预约申请、服务查询、远程关怀、远程照护等线上综合服务。

3.到2023年,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通过设立助餐点、配备护理型养老床位等,为周边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居家探访、生活照料、助餐助洁、紧急救助等专业服务。

(四)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行动

1.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

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等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人才培养,引导养老服务企业与高校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合作,定向培养护理员、社工等服务人才;按照台州市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标准,继续开展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负责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养老护理员、家庭照护者等养老人才系列培训;加强农村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实施养老行业领军人才计划,加强对养老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评级,鼓励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开展继续教育,推动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参照省市标准,推动培育一批本地专业化、规模化的养老培训专业机构和培训基地,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在院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

2.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政策

落实养老人才支持和激励政策,调动优秀专业人才参与养老服务的热情;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岗位补贴和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鼓励养老护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并落实相应支持奖励;鼓励中职院校老年服务和管理类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根据护理员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年限、技能等级情况给予适当的奖补;加大宣传表彰力度,组织开展“最美护理员”“优秀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长”和养老服务先进单位等评选创建活动,培育树立养老服务典型,提升养老从业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专栏6   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程

1.探索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护理服务等级、入职养老机构等级等因素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制度,增强养老服务职业吸引力。

2.全面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动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养老护理员培养使用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500名,培训养老护理人员不少于10000人次。

3.定期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国家、省级或市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和支持养老护理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提高专业技能和水平。

(五)实施医养康养融合发展行动

1.整合医养康养资源配置

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康复医学科或转型为老年康复医院;鼓励社会力量创办老年康复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开办老年病院、设门诊部、康复室、医务室等;支持乡镇卫生院、民办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或老年护理康复病房。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机制,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就近签约医疗机构,开展就诊绿色通道、定期巡诊、责任医生服务等医养结合工作;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2.提高社区居家医养康养服务能力

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项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药事、安宁疗护等服务;坚持并完善签约医生定期服务制度,加强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坚持“1+1+1”为老服务制度,为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服务,建立动态健康档案;坚持并完善责任医生制度,定期下村、居开展服务;推进康复辅具租售平台建设,依托特色中医药资源,推动中医药与康养产业发展充分结合,探索研发康养服务项目,提升医养康复服务能力。

3.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普及社区老年健康文化教育,广泛开展老年疾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心理健康与关怀等健康促进和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支持教育机构等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教学资源等支持,推动养教结合。

4.建设康养联合体

建立以大中型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中心为主体的区级康养联合体,并依托医疗康复机构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稳定期康复、出院后护理等服务;建立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的乡镇(街道)级康养联合体,联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养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参与康养联合体建设。到2025年,建成10个康养联合体。

专栏7   实施康养联合体建设工程

依托养老或康复机构,整合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护士和护理员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护理服务。区、乡镇/街道层面都建立康养联合体,不同层级的康养联合体确定不同的定位。到2025年,全区建设10个康养联合体。

(六)实施智慧养老服务拓展行动

1.发展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

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产品、智能医疗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推广智能水表、智能门磁、智能穿戴装备、智能语音外呼、烟感报警器等智能硬件产品在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中的应用;依托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探索发展机构内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查房与护理记录、财务结算与管理、安全监测、离床报警、生命体征监测、认知症老人防走失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养老院和智慧养老社区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2.推动养老数字化场景应用

紧跟市级养老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进步伐,积极推动黄岩区养老服务数字化场景应用,对接“浙里养”和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并融入黄岩区智慧城市建设;拓展居家、社区、机构+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数据分类,构建服务对象申请、评估审批、规范服务、跟踪回访闭环体系,提升养老“一件事”效能。推进智慧养老场景应用,推进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2022年建成1家智慧养老院,到2025年,建成2家智慧养老院。

专栏8   实施智慧养老功能拓展工程

1.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智慧助餐、智慧照料、智慧医疗、智慧文娱等服务,提升现有机构智慧化水平,到2022年,建成1家智慧养老院,到2025年,建成2家智慧养老院。

2.鼓励相关企业建设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展示和租赁平台,提高产品和服务推广力度。

(七)实施老年产业促进行动

1.发展生命健康产业

依托民营企业资源,发挥“模具之都”优势,支持开发适合老年人需要的各类养老产品,重点扶持一批老年康复辅具、食品药品、益智产品等老年用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大力引进、挖掘和培养“互联网+”等优质为老服务企业,持续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推进智慧养老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应用。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到2023年,建设1个集展示、体验、租赁和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区级康复辅具和老年产品租售服务平台。

2.推动旅居康养产业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养老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事业融合发展。发挥“千年永宁”“中华橘源”优势,充分利用西部山区森林氧吧优质生态资源和特色文旅资源,研究由单纯的传统养老向健康养生方向发展,探索发展旅游型、乡村田园度假型养老养生;立足全域打造美丽乡村的发展定位,结合休闲观光、红色旅游等项目开发,融合培育发展特色项目,重点培育一批旅居养老、康复疗养、健康养生等养老产业品牌,打造集养老、医疗、康复、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旅居康养产业发展。

3.培育本地养老服务龙头企业

鼓励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照护、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企业发展,加强与优质品牌或连锁企业合作,引进品牌化和连锁化的养老企业或集团,培育一批本地龙头企业,打造本地养老企业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动员和整合优质养老资源力量,用社会的资源来补充养老工作的缺口,推动形成“养老服务+企业”产业联盟,营造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产业市场环境,促进全区养老市场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专栏9   实施养老产业园培育工程

1.建立区级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项目库,发展一批养老服务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养老服务上下游产业配套的各类企业和平台建设,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形成养老服务细分市场,促进养老服务业与信息通讯、文化旅游、金融保险、教育培训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

2.围绕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开展康养产业专题招商,加大康养项目招引力度,整合全区富山云上蓝田等旅游资源,推出更多融合养生养老、康复疗养、休闲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优质康养项目。坚持品牌化战略,培育康养企业品牌,推出康养核心产品,到2025年,全区至少培育1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生态康养产业基地。

(八)实施养老行业综合监管行动

1.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健全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民政与消防、市场监管、住建、卫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从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和突发事件应对等五个方面,打破条块分割、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实现对养老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依托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与监管平台,建立监管结果与星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民非年检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应用机制,贯穿养老服务机构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

2.推动形成行业自律

发挥区养老服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竞争、强化行业自律、做好行业宣传,促进行业内互相学习、交流,推动全区养老服务行业良性发展。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发布养老服务和产品的团体标准,鼓励养老机构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资质、范围和质量的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升养老行业服务水平。

3.建立信用管理体系

加强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将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情况以及民非财务审计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网站及时进行公示。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评价结果相结合,根据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大新闻媒介宣传力度,开展养老服务系列宣传,拓宽公众参与监管渠道,曝光典型案例,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

专栏10   养老宣传系列工程

开通黄岩广播电台百姓互联网宣传热线、24小时服务热线、社区养老顾问咨询连线,推动养老服务“三在线”。建设黄岩养老文化展示中心,举办黄岩养老服务业发展论坛,城区养老服务业改革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养老服务宣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领导力,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养老服务。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为老服务力量。

(二)健全工作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乡镇街道属地化责任,形成多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区卫健局和区医保局负责全区老年人健康卫生与医疗保障工作,推动医养康养结合。区发改、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全区养老服务发展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三)完善政策保障

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养老服务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土地倾斜、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出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措施,打通政策壁垒,完善以发展服务为核心、以人才队伍为保障的政策体系。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优惠精准落实。积极协调落实划拨用地政策,确保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地。

(四)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口数量,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通过市场化发展吸纳民间资本投入,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家庭和个人养老服务消费。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捐赠、慈善捐助等形式,构建养老服务事业多元投入和分担机制。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加强经费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监督评估

建立实施规划的统计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监督重点项目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准确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按职责分工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汇总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规划能够如期完成。


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zjhy.gov.cn/art/2021/12/31/art_1621915_59037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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