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331003002677103P/2021-110670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生成日期:2021-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黄岩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16 14:55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一、政策依据

1、政府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17号)

2、部门文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4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9号)

二、政策重点

1、制止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2、防止耕地“非粮化”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三、整治方案

1、坚决遏制增量。对2020年9月10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农化”问题、2020年11月4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粮化”问题,属于增量,要坚决遏制。

2、妥善处置存量。对现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情况,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分类制定稳妥处置方案。

3、整改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其中对粮食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要在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4、具体举措。

一是严格治理耕地抛荒,经营权人抛荒2年以上的,依法终止耕地流转合同。

二是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特别要用于水稻生产,确保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如水稻、大小麦、玉米、豆类、薯类等。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油菜、棉花、糖料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三是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利用,逐个逐块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非农化”“非粮化”清理腾退;不宜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及时进行调整修编;整治优化完成后按照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上图入库。

四是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开展“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施用有机肥、秸秆还田和种植绿肥,促进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

五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和自给率,坚持规模化、绿色化、优质化、机械化、数字化,推动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检查验收。2022年9月至12月。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自验,并将验收结果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农业农村局;区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验,通过后将结果报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纳入乡镇街道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与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挂钩。

2、完善监测评价。建立健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举报、巡查、监测、执法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动态评价和通报机制。

3、加强政策支持。区政府安排用于“恢复耕地种粮属性青苗补助”专项资金250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任务亩数、作物类型等因素,分配包干补助资金。工程恢复费用按新建高标准农田5000元/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与高效节水灌溉2000元/亩、山区梯田耕地抛荒整治1000元/亩的建设标准内按实结算。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如“一乡镇一策”、“一区块一策”。

4、强化考核激励。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工作列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的内容,对各乡镇、街道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并定期通报进度。

5、全力做好服务。鼓励和支持苗木、水果等种植经营户向粮食种植方向转型发展。主动对接种粮大户,做好种子供应、病虫害防治等粮食生产指导与服务。

6、优化宣传引导。形成非粮化整治社会舆论良好氛围。

7、明确工作分工。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自规、农业农村副区长为副组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水利、商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制止耕地“非农化”专班设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黄岩分局、防止耕地“非粮化”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抓好贯彻落实。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黄岩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施海敏

联系方式:0576-84121128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