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69/2021-110407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高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和疫情防控重大隐患实行举报机制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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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 和疫情防控重大隐患实行举报机制的通告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举报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12月1日以来自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龙湖春江天玺17幢、绍兴市上虞区来黄返黄人员,11月22日以来自宁波市镇海区来黄返黄人员,以及近期(14天内)入境来黄返黄和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黄返黄人员,个人健康码“红黄码”且未向当地社区(村)、单位报告,未接受核酸检测或未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 2.《关于全面落实“十个从严”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9号)规定要求从严加强密闭场所管控,明确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店、SPA馆、艾灸馆、剧本杀、桌游室、网吧等暂停营业,存在私自营业现象的。 二、举报奖励办法 知情者发现以上行为,可采取当面举报、电话举报等方式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每举报一人次给予100元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设24小时举报电话(84015966),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店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四、有关说明 1.举报人反映的线索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一经查实,从严打击。 2.对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期限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 希望广大市民继续保持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自我防护,少出门、少聚集,并肩战“疫”,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黄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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