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3002677103P/2021-108803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1-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黄岩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的有关情况
发布日期: 2021-11-15 11:23   来源: 区府办 字体:[ ]

10月25日下午,黄岩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的有关情况。

“破产办理”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破产程序,生产要素得以有效地在市场中流动,从而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近年来,黄岩法院不断深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破产审判职能,聚焦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有效构建立审执破衔接程序,为黄岩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受理、审结破产案件基本情况

1、受理情况

2019年11月—2021年10月,黄岩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3件。其中,企业破产案件74件,包括破产清算69件(占比66.99%)、破产和解5件(占比4.85%);个人债务清理案件29件(占比28.16%)。

2、审结情况

2019年11月—2021年10月,黄岩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80件。其中,企业破产案件59件,包括破产清算53件(占比66.25%)、破产重整1件(占比1.25%)、破产和解5件(占比6.25%),个人债务清理案件21件(占比26.25%)。

已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中,经申报后确认债权总额达5.025亿元,涉及债权人数492人,其中金融债权5498.34万元;通过破产审判盘活企业资产5339.84万元,安置职工217人,支付职工工资674.49万元;化解执行案件115件,涉案金额3515.23万元。

已审结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中,恢复执行程序的13件,退出执行程序的6件,涉执行案件103件,涉案标的2114.54万元。

破产审判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破产审判内外联动,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实现破产案件从个案协调向制度化对接转变;每年设立破产专项援助基金100万元,提供无产可破案件产生的破产费用。2020年4月出台《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推动破产专项援助基金规范化、标准化发放;今年4月进行了修订,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中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清理案件的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从破产专项资金中列支,该做法得到台州中院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加强立审执破衔接,组建优化营商环境破产专项小组,对诉讼及执行立案时发现的应破产企业案件,直接引导当事人提起破产申请,由黄岩法院立案庭、民三庭、执行局合力推进破产案件即时受理。对营商环境样本案件,破产审判团队在执行阶段提前介入,协调推进财产处置等工作,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数据夯实基础。两年来共受理执转破案件145件、立转破案件4件,2020年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样本案件1件。

二、积极开展个人债务清理工作,探索个人破产制度

依托个人债务清理程序为经营失败者重新创业探索法治化的制度路径,同时全面推行涉遗产债务直接适用个人债务清理程序进行清理,为遗产债务处置探索新出路。为债务人建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电子档案”,内容包括债务人诚信承诺书、债权人清册、债务人本人及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财产状况申报表等,智能化筛选符合个债清理形式要件的债务人。

三、借力信息化平台,推动破产审判数字化

破产审判工作专班依托移动端工作台内部群,实现立、审、执、破程序无时差对接,材料流转、审查及立案1日内完成,用时较线下流程缩短6天。依托阿里破产管理平台、浙江农信破产管理系统,实现文件流转、文书签批、节点监管、管理人账户资金审批、召开听证会及债权人会议等全流程在线办理,债权人通过手机端链接申报债权、参与表决,足不出户实现异地同步,管理人在线履职,实现案件高效率、规范化、低成本办理。

四、强化两支队伍建设,助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推进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充实破产审判力量,组建跨部门虚拟合议庭,确保破产审判工作常态化开展;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要求,监管破产案件节点信息,有效避免拖延办案。推进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今年5月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考评办法(试行)》,建立管理人考评机制,对管理人的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协调能力和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实现管理人履职质效与报酬挂钩;随案发放《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调查表》,对管理人履职过程中的18个关键工作节点进行全程跟踪,推动管理人规范履职常态化。

下阶段工作

下一步,黄岩法院将不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数字化,深度研判疫情可能引发的经济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实质运作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在税收、信用修复等环节加强沟通协调。

二是继续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根据《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积极充分探索个人破产的制度因素。

三是继续推动破产审判数字化。依托“互联网+破产”相关管理平台,切实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热点问题解答

传统企业破产审判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

破产制度是实现市场化资源配置的一种法律形式。通过破产程序,生产要素得以有效地在市场中流动,从而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主体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实现了有序退出,既清理了僵尸企业,又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一些仍然具有市场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等程序,有效盘活资源,为企业卸下包袱,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企业获得新生。

个人债务清理的意义是什么?

个人债务清理针对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的诚信债务人,人民法院可以免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结合债权人会议审议意见依法决定保留债务人生活必需品,并适当予以相关费用的补贴等。针对债权人,人民法院将引入更多调查核实债务人财产的手段,如管理人资源和破产专项资金等,并确保债务人诚实参与、积极配合,更加全面、彻底地调查核实债务人财产状况,维护债权人正当利益。其意义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对那些诚实且不幸的债务人而言,可以摆脱沉重债务的枷锁,重新开始生活、创造社会价值,获得重生的机会,二是对于众多债权人来说,可以获得债权集中公平受偿的机会。

黄岩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与数字化改革紧密结合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黄岩法院数字化改革在服务破产审判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全市首家与阿里破产管理平台合作参与平台研发、使用的基层法院,借助破产管理平台,促使破产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案件办理在网络、会议听证在网络、债权申报在网络、履职监管在网络,真正实现了数智赋能破产审判,特别是对后疫情时代破产案件高效率、规范化、低成本办理,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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