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62/2020-95096 文件编号: 屿政〔2020〕54号
发布机构: 屿头乡 成文日期: 2020-1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屿头乡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发布日期: 2021-01-28 10:24   来源: 屿头乡 字体:[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的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储藏等环节中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伤和破坏。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

(3)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

(4)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综合治理,做好日常性检查和加大各类隐患整改力度,对安全生产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理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由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一)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乡机关和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副书记、武装部长、分管工业、农业副乡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单位为:乡党政办、政法办、文教卫计办、城建办、农办、工办、派出所、卫生院、电管站、电信局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技术组、善后处理组9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由乡长担任,是处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副书记负责,党政办、安监中队配合,承接特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政法办、城建办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宣传委员负责,派出所、卫生院、安监中队等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上报与新闻报道工作。

灾害救援组:由武装部长负责,派出所、农办、城建办配合,组织协调人员和消防、抢险、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医疗救护组:由文教卫计副乡长和卫生院院长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分管工业副乡长和安监中队、工办、政法办、派出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和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专业技术组:由农业副乡长和派出所负责,协助有关专业部门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数据。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报告程序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事故单位同时报告乡值班室(联系电话:84805011);

(三)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立即按程序报告;

(四)值班人员按照领导指示,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

四、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主要领导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乡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乡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乡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1、应急救援指挥部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乡办事处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人员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2、综合协调组: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调其他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

3、安全保卫组:迅速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新闻报道组: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灾害救援组:立即组织调集警力和消防、工程抢险、现场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灭火、防毒、防爆、反恐等抢险救援工作。

6、医疗救护组:立即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及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7、后勤保障组:协调有关部门调集运输车辆和物资投入抢险救援。

8、事故调查组:实施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初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专业技术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0、善后处理组: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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