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10002042/2021-95013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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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和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我局执法质量,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执法改革为契机,推进执法体制高效运行 一是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黄区委办公室〔2019〕37 号)和《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黄编办〔2020〕56号),局内机构调整,中队整合,进一步理顺了综合执法体制。二是推进综合执法重心下移。乡镇(街道)采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队伍、跨乡镇(街道)区域执法的方式推动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下沉。在此基础上,草拟《台州市黄岩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试点方案》,暂定以宁溪镇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乡镇,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逐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三是完善部门配合协作机制。落实《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促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协作,共同依法履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各自职责,以更大的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二、以规范建设为引领,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执法“四个一”制、执法“师徒制”、法制员工作制、法律顾问制、公职律师制等。二是汇编法治建设文件。罗列《黄岩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点评案件制度》、《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般程序案件销案制度(试行)》、《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办理积分制度》等文件,以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开展执法“双提升”行动。制定了《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双提升行动方案》,做到执法案件数量与质量两手抓,加大查处违法行为力度,积极推进全领域执法,重点开展建筑业、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等专项执法,加强法制审核,完善执法质量评议,倒逼案件质量提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今年,我局一般程序案件办理2205起,简易程序处理16560起,其中违章车辆处理15506辆。 三、以执法平台为载体,推动执法质量提档升级 一是厘清执法依据。梳理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案件办理流程,制定《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制作《台州市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实体依据。二是严把办案标准。牢固树立法治建设理念,遵守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原则,注重证据固定,规范笔录制作流程,务求每个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标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三是运行执法平台。依托信息化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所有一般程序案件经网上办案系统办理,在立案之后提交局法制科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形成“法制员初审—中队长再审—法制科复审—局领导终审”的审核模式,筑牢案件质量“防火墙”。今年一般程序案件办理通过台州市综合执法平台流转,10月26日启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一般程序案件网上办理率100%。 四、以学法用法为举措,强化队伍综合执法能力。 一是建立多元培训体系。组织班子专题学法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及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的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问题。实行全员多层培训制度,开展法律业务培训学习,每月进行法制理论考试。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要求全局人员登录市局在线教育系统在线学习综合法律法规、专业法等,线下自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实务》。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法律业务上机考试,及格率达99.3%。组织人员参加获得市局执法办案大比武,获得执法办案大比武团体第二名。二是聚力法治力量增强。通过法制队伍“点线面”教育模式,法制工作人员带动各中队法制员,各中队法制员带动全中队执法人员,以点连线,以线连面,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召开每季度法制员工作例会,通报办案情况、学习执法依据、讨论办案要点、研讨执法疑难点等,提高执法队伍法律应用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规范执法能力。三是推进执法资格覆盖。本着“应考尽考”的原则,组织参加执法证考试,目前我局正式在编人员持证172人,持证率达95%。协管队伍开展“传帮带”学习模式,建立协管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协管员工作证考试,合格后发放行政执法工作证,目前共有59名协管员通过考核。 五、以执法创新为抓手,丰富综合行政执法内涵 一是推出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对市容环卫领域的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乱堆放、非机动车乱停放、乱晾晒、乱倒污水等情节轻微、对市容影响较小的违法行为,采用违法告知承诺的方式,要求执法对象签订告知书、承诺书,以刚柔并济手段有效助推城市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累计轻微违法告知承诺730余起。二是推动非现场执法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即时发现违法行为,锁定违法当事人,及时固定违法事实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零冲突、零口供”完成查处工作。应用科技+管理,不断扩大执法范围,拓宽案源,利用无人机巡查及“天网”、“雪亮”工程等监控平台,助力非现场执法。今年,办理“非现场执法”占案件总量26 %。三是推行教科书式执法。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实务》的理论知识积极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以可示范的规范标准执法。组织编写九大领域执法典型案例,推进“以案说法”,提高执法质量,增强执法效果。 六、以法制监督为掣肘,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发挥法制监督作用。强化法制审核,严格核审案件主体资格、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及时监督改正问题,一般案件的法制审核率100%。实行量化考核评价,坚持平时督查、季度交叉评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办结案件考评和在办案件考评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实现执法质量考核监督工作动态化、常态化。二是公开行政处罚结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率100%,重大行政行为备案率100%。三是加强复议诉讼应对。以零败诉、无过错为工作目标,深化依法行政理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今年,累计行政诉讼4起,行政复议5起,无败诉或复议被纠错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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