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10002009/2021-9469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黄岩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3 14:33   来源: 黄岩公安分局 字体:[ ]

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

工作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黄依办[2019]1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2020年,黄岩公安分局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效能、严密执法管理监督、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强化法制服务保障等五方面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强执法基础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深化法治黄岩建设,为奋力谱写“永宁江时代”黄岩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行政许可、处罚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许可工作

2020年,我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9项,与去年相比项目数增加5项;申请受理数36989件,均按期完成,同比下降80%,其中涉及收费的事项5740件,同比下降82%,金额325395元,同比下降88%。同比下降项目主要表现在出入境管理方面的护照和通行证办理,主要原因:一是通行证的有效期由5年调整为10年;二是护照和通行证的申办收费下降了;三是因为疫情原因,台湾、香港的出入境均已停办,澳门的签证于今年9月份才重新开通。

(二)行政处罚工作

1、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处罚案件5565件,同比下降11%;办结案件1018件,同比下降48%;罚没款总额3945802元,同比下降64%;行政处罚2282人次,同比下降29%。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无盗抢”城市的创建,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大力向村民宣传反盗抢知识,提高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完善巡逻防范工作机制,采取车巡、步巡、无人机巡、视频巡等多种方式,静态巡逻和动态巡逻、专业巡和巡防力量巡相结合的高效巡防机制,切实增强了防控力度,有效预防了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加强了基层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四是开展“民转刑”案件集中整治,开发了“一网一图一机制精准管控系统”,对治安要素进行全面管控,深度融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以“矛调中心”为平台,融入党政、社会等各方力量,将“民转刑”整治工作打造为一项党政引领、多部门参与、全民动员的系统性工程,实现“民转刑”案事件的有效防控,精准、考前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有效降低了矛盾纠纷类警情和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和水平。

2、行政复议诉讼赔偿案件

2020年,行政复议案件9件,同比下降18%,其中维持7件,申请人主动撤回2件,无撤变案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与去年持平,其中驳回9件,原告撤回起诉3件,无败诉案件,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均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庭应诉;未发生国家赔偿案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虽略有下降,但案件数近几年持续高位的原因:一是信访人成为复议诉讼的大多数,复议诉讼渐渐成为信访人表达信访诉求的另一途径;二是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复议诉讼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三是办案过程中说理性不足,造成当事人误解。

(三)报备重大行政行为工作

2020年,需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重大行政行为共456条。

(四)行政处罚公开工作

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专门设立网上信息公开专管员,将每一起需公开处罚结果的行政案件实时推送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今年共推送成功1697条。

(五)行政强制工作

2020年,公安机关行政强制项目共6项,实施措施的共714条。

二、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从健全依法决策体系出发,加强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深化“阳光执法”体系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执法监督,同时注重自身内部的执法监督,严肃执法责任追究,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厘清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共9块主要任务31项责任清单。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公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2020年以来,共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会议5次,组织开展集体议案4次,讨论多起重大案件处置工作。强化对重大执法决策、专项执法活动等合法性审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社会风险集体会商评估机制,制定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及跟踪评价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合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副区长、公安局长出庭应诉两次,其他诉讼案件均有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以来,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2次,负责人出庭应诉9次。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健全与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今年共办理9起行政复议案件,13起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撤变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未发生国家赔偿案件。

(二)加强执法管理机制建设。依托“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形成局领导、法制部门、所队领导、法制员四级审核监督联动管理机制,健全警情核查、案件质量管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执法管理通报等工作机制,实现人案物管理集约化、流程化、精细化。严格落实“日清周评月通报季考评”制度,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评、每案必纠,通过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执法全流程管控,严密执法管理监督,加强督促检查,实现了执法问题即查即改即落实,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开展“问诊式”执法体检,开展执法回头看工作,每周定期召开案件警情剖析会,对存在疑点、难点逐项分析研究,尤其针对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提出“点对点”解决方案,及时消化疑难案件。

(三)深化“阳光执法”体系建设。按照“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强化执法全流程公开,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等新媒体载体,开设执法公开栏目,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公安工作,向特邀监督员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专门设立网上信息公开专管员,将每一起行政案件处罚结果实时推送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网吧、旅馆业、娱乐场所、爆破作业行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保安服务公司等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掌上执法人员开通率激活率100%,执法检查次数134次,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100%,总的事项10项,事项覆盖率100%,抽查数28项目,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66.66%,超过规定要求的50%,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6次,跨部门监管率21.42%,超过规定要求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三项制度实现100%覆盖,配备执法记录仪444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共为常态、不公开未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四)严肃执法责任追究。制定《抓队伍促执法“护堤固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刚性措施,每季发放接处警、执法办案、内务管理“三块整治牌”,倒逼陋习改进,实现正规养成。此外,依法行政内容纳入每季度队伍分析会,查摆执法隐患风险,交流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其抓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本领。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浙江省公安机关刑事错案责任追究规定》,严格执行台州市公安局严打黄赌毒恶“五个一律”、执法办案“五条铁纪”、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公安监管执法“六条纪律”,完善个案监督和执法巡查制度,全面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日常指导监管和服务保障,通报、纠正执法过错,对有过错的民警和辅警予以第一种形态记分。因各类执法问题被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记分的民警有139人,协警有64人。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主体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多数证人不愿意作证,造成案件取证困难。

(三)信访案件越来越多的转化为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四)说理性执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因疫情等客观原因,部分行政拘留未能及时执行。

(六)违法人员执行行政拘留后不愿意缴纳罚款或因为经济条件无法缴纳罚款,导致行政罚款执行困难。

四、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契机,结合每月共享课堂活动,组织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案例式自主教学活动和“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执法培训活动和考试,增强培训质量和效果,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切实转变民警执法理念,让民警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提高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在执法过程中对待群众更耐心、更热情,提高民警说理性执法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狠抓“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对接处警、办案区使用、物品管理、未破未结案件、在办案件的审核,将执法管理向执法一线延伸,加强案件源头管控,实现执法管理能力水平跨越式提升,有效消除执法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信访“最多跑一次”,打造集排查、化解、流转、管控、预警于一体的“一网一图一机制”精准管控系统,建立“四级”(民警、副所长、所长、局领导)调解机制让风险等级、调处难度同力量层级相匹配,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与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争议联动调解机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实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化“阳光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依法履职能力。

(四)进一步严格执法质量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网上考评和实地考评、日常考评和定期考评、实时考评与随机考评等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执法管理项目内容,狠抓案件质量,开展全方位、多要素监督考评,大力提升全局的执法质量。

(五)进一步严格执法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日常指导监管和服务保障,及时通报、纠正执法过错,切实监督民警提升执法责任。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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